【环球时报记者 万宇】韩国群山海洋警备安全署24日表示,因“非法捕捞”被法院裁定没收的中国渔船“鲁威高渔60300号”公开拍卖工作已经结束。全罗南道一家废船处理商以约67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94万元)收购渔船,并从当天起对船舶进行解体,拆解后的废钢将卖给其他企业。
韩联社24日称,“鲁威高渔60300号”去年12月安装铁窗作为“抗法屏障”,在韩方认定的专属经济区(EEZ)非法捕捞,被海警发现后割网逃逸。韩国全州地方法院群山支院后来罕见地以保护渔业资源和维护主权为由裁决没收该船。
韩国政府9月通过了“关于对外国人在专属经济区渔业活动行使主权的法律”修订案。修订案规定,外国渔船被发现在韩国专属经济区非法捕捞,将被处以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79万元)罚款。此外,若发现外国人未获得韩国、本国许可在韩国专属经济区进行捕捞,执法单位必须没收其渔船、渔具、捕捞物。韩国《朝鲜日报》旗下电视台称,按规定,中国渔船被扣后应缴纳最多3亿韩元的罚款才能赎回,许多船主干脆放弃渔船。报道称,仁川海警今年扣押的106艘船中只有78艘缴纳了罚款。报废渔船原先由韩国国库拨款处理。
韩国纽西斯通讯社称,仅因涉嫌非法捕捞就被判没收渔船在韩国比较罕见,以报废为前提拍卖渔船也是首次。该报道认为,能否杜绝非法捕捞关系到海警部门的“生死存亡”。因2014年在“世越”号客轮沉没事件中救援不力,原来的韩国海洋警察厅被撤销,并入国民安全处下属的海洋警备安全本部,行政地位遭降低。
韩国海洋警备安全本部最近骤然加强了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11月初,韩国海警首次针对中国渔船使用M60机关枪射出600多发子弹。其后海警本部发布和实施新的《武器使用指南》,允许海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法时,可立即动用所有火力武器进行抓捕,并允许“先开火后报告”。
据韩国中部海洋警备安全本部10月发布的数据,今年在韩国西部海域“北方界线”一带“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较去年已经大幅减少。今年1月至9月,在这一区域捕捞的中国渔船有3.1781万艘,日均116艘,同比下降23.3%。9月进入捕蟹旺季后,单月出现的中国渔船累计为3540艘,去年同期为6701艘。10月1日至18日为2311艘,比去年同期减少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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