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魏悦】据韩联社9月6日报道,韩国总理黄教安6日主持召开国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的施行条例。
将于28日实施的这部韩版反腐法规定,公职人员出于工作、社交、礼仪需要收受的食品、礼品和红白礼金的数额不得超过3万、5万和1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80、300元和600元)。尽管农林水产食品部、海洋水产部和中小企业厅以拖累相关行业景气为由要求上调数额标准,但未获采纳。
另外,在公职人员组织任职的部长级官员外部演讲的酬劳不得超过每小时50万韩元,在公职人员组织任职的副部长级官员和组织负责人演讲的酬劳为每小时40万韩元,在上述组织任职4级以上公务员和管理人员为每小时30万韩元,5级以下公务员和职员为20万韩元。但演讲酬劳总额不得超过每小时酬劳上限的150%。
私立学校教职工、办学机构和媒体的员工外部演讲酬劳标准为每小时100万韩元。但国际机构、外国政府、高校、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可按照自定标准向公职人员支付演讲酬劳。另外,侦查机关认定公职人员有罪后,须在开始和结束调查的10天内向嫌疑人所属机构通报案情。韩国政府将于2018年评估上述标准的执行成果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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