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韩媒:韩国夫妇欲领养中国乒乓潜力股 韩法院拒批
韩媒称,韩国夫妇申请领养中国乒乓球好苗子做养女,有意将其培养成韩国乒乓球选手,但申请遭到了法院驳回。
据韩国《中央日报》网站8月15日报道,8月14日,首尔家庭法院消息称,家事22单独法庭的金亨律法官7月份对今年年初韩国人金某夫妇为领养中国籍青少年乒乓球选手K某(19岁)而提交的领养未成年人申请作出了不允许领养的决定。
报道称,金法官说,“金某夫妇以K某的乒乓球能力及其想要获得韩国国籍的决心为理由,主张领养有利于K实现个人幸福和利益,但为了参加国际比赛或获取国籍而进行领养,属于本末倒置的行为,难以获得首肯”,阐述了驳回申请的理由。
金法官补充说“K某18岁之前一直在中国亲生父母的养育下长大,最近还考入了中国名牌大学,她以前与金某夫妇并不存在任何关系,看不出她有任何需要放弃自己的国籍和长年积累的社会关系必须被韩国人领养的特殊必要性”。
首尔家庭法院消息称,包括金某夫妇在内,今年共接到四起韩国人夫妇提交申请要求领养中国乒乓球好苗子的案件。金某夫妇因为不服法院判决已经提起上 诉,其余3对申请领养的夫妇中,已有2对在金某夫妇的判决公布后放弃申请。法院消息称,在放弃领养申请的案件中,还有当事人是奥运会金牌得主。
申请领养的韩国人夫妇们表示,申请原因是为了“使拥有卓越实力的中国人才入籍韩国,将其培养成韩国国家代表”。一对夫妇甚至在申请书上写道“已经商 定在拿到领养申请后立刻将被领养人送入某实业球队”。宪法规定,领养未成年时可以申请立即特别归化。特别归化不同于一般归化,不要求被领养人在韩国居住3 年以上。
报道称,里约奥运会上参赛的6名美国乒乓球选手中,共有5名出身于中国;奥地利、德国、荷兰、澳大利亚女乒代表队也各有2名华裔选手,他们都属于后 期归化转籍的运动员。韩国也有2011年从中国入籍的田志希(22岁)选手。中国拥有3000万名左右乒乓球选手,想要进入国家队“难比摘星”,因此很多 选手都将视线转向了外国。
[责任编辑:尹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