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国际  >   正文

关于巴勒斯坦“升格”议题的四大疑问

2012年12月02日 09:0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表: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观察员国 新华社记者 张勋 林汉志 编制

  第67届联合国大会11月29日表决,以138票赞成、9票反对、41票弃权通过决议,把巴勒斯坦在联合国的地位提升为“观察员国”。

  巴勒斯坦先前是联合国观察员实体,一直寻求提升地位。去年9月谋求联合国会员国身份失败,巴勒斯坦转而申请成为观察员国。

  就巴勒斯坦“升格”,以下是一些问题及其解答。

  问:什么是“观察员国”?

  答:联合国观察员有多种类型,包括非会员国家、观察员实体、政府间组织、民族解放运动。

  经29日联大表决,巴勒斯坦地位由“观察员实体”升为“观察员国”,即“非会员国家”。巴勒斯坦升格以前,联合国唯一观察员国为梵蒂冈;瑞士2002年成为联合国会员国以前,是观察员国。

  成为“观察员国”以后,巴勒斯坦可在联合国会议上获得更大发言权。但是,不同于联合国会员国,观察员国在联合国大会上没有投票权。另外,观察员国可加入联合国下属机构和条约,如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

  联合国不能直接承认某个国家,一个国家的主权通常需要获得双边认可。不过,一些分析师解读,联大接纳巴勒斯坦为观察员国,意味多数会员国认可巴勒斯坦为独立国家。通常情况下,获得会员国地位前,一国的主权需获得全球广泛认可。

  问:升格对以色列有哪些影响?

  答:短时间内影响不大。以色列仍将继续在约旦河西岸扩建犹太人定居点。一些巴勒斯坦人认为,升格将会为巴方与以方今后谈判边界划分争取更有力政治条件。

  令以方有所担忧的是巴方加入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法院以《罗马规约》为依据2002年设立,巴方因为没有获得主权国家地位而没有成为缔约国。

  巴方2009年要求国际刑事法院调查以方2008年至2009年在加沙地带与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冲突中所涉战争罪行,遭拒绝。国际刑事法院前总检察长路易斯·莫雷诺·奥坎波强调,巴勒斯坦身份是联合国观察员实体。

  升格后,巴方可以加入国际刑事法院。不过,分析师预计,巴方不会立即寻求这一突破。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