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想窃取中国钓鱼岛的任何言行,始终牵动着全球华人的神经。上世纪70年代就参加“保钓”运动的旅奥台湾学者俞力工先生近日撰文,对日方的所谓“论据”逐一进行了批驳。
文章说,从地理构造看,钓鱼岛由5个无人岛和3个岩礁组成,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位于台湾东北部,是大屯山脉的延伸,与台湾同属水深200米以内的大陆架岛屿。钓鱼岛东侧有一道2500米深的“黑水沟”(冲绳海槽)将中国大陆架与琉球群岛隔开。据此,自明、清以来,中国便取“黑水沟”中线为中琉边界。日本主张钓鱼岛为其领土,其划界完全无视大陆架与“黑水沟”的存在,而是取中国(包括台湾)海岸线与琉球(包括钓鱼岛)的中线。如此,两线之间便出现了面积相当于3个台湾的重叠区或“争议区”。如此大片领土,无论对国防、资源开发、渔民生计,都会产生巨大影响。一旦日本将钓鱼岛作为前沿基地,军事上不仅能轻易隔开中国东海和南海海防,也可进一步进逼中国大陆及台湾。正是该区域的重要军事战略意义,使日本近一百多年来,一直对钓鱼岛垂涎三尺,一有机会就想将它收入囊中。
其次从历史渊源看。最晚从1372年琉球国向中国朝贡开始,中国已给钓鱼岛命名。诸多册封使前往琉球时,都有关于钓鱼岛的航海记录;还有多种海防图将钓鱼岛纳入中国边防。清康熙1683年,台湾纳入中国版图后,正式把“黑水沟”定为中琉之界;一些地方志如《台湾府志》、《重篆福建通志》等均指出,钓鱼岛隶属台湾府宜兰县管辖(时称噶玛兰厅)。除中方史料外,许多十九世纪法、英、美地图也都将钓鱼岛明确划入中国版图。大量中外史料及中国渔民从未间断的捕捞活动表明,600多年来该岛群早已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现在,日方以个别中国地图、文字记录没有点名“钓鱼岛”为“中国所有”而否定中方的史料依据,不仅是断章取义,也是站不住脚的。必须指出的是,古代史料不可能每一份都那么周全。日方不应无视绝大多数史料反映的事实,而专挑少数不完整的史料进行诡辩。更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最不完整的同期史料,也不能证明钓鱼岛与日本有关或属于日本。
再从日本的史料看。日本官方说,日本人发现钓鱼岛时,该岛是“无主岛”,因此与《马关条约》无关,不属于按《开罗宣言》日本必须归还的“窃取”领土。对此,我们不妨看一下史料的记载。1879年日本侵占琉球(冲绳)后,鉴于钓鱼岛的军事战略地位,即产生了窃取之意。据日本史学家井上清研究,时任内务大臣在1885年授意冲绳知县,要求日本政府将钓鱼岛纳入日本版图。日本外务大臣井上馨1885年10月12日就此复函称:“清国报纸等盛载我政府占据台湾附近清国属岛之传言,对我国怀有猜疑。于此频频敦促清政府注意之际,我们若遽尔公然建立国标,反易招致清国之猜忌……至于建立国标之事,须俟他日时机。请诸位注意,已调查大东岛一事及此次调查之事,恐均不刊载官报及报纸为宜……”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随着中方战败已成定局,井上馨所称的“时机”终于来了。日本内阁于1895年1月14日通过决议将钓鱼岛纳入日本版图并划归冲绳县管辖。尽管1885年《刚果公约》明确规定了“公布义务”,但日本一直秘而不宣。甚至在1896年3月的天皇敕令及同年12月的八重山行政区详表均未纳入钓鱼岛。1895年4月17日,中日签订了《马关条约》,中国被迫割让台湾等岛屿。
以上史实至少表明:1、日本政府早就知道钓鱼岛属于中国,“无主岛”之说不能成立。2、日本趁中国战败之际将钓鱼岛纳入日本版图,违反国际公约秘而不宣。从法律角度看,构成了事实上的“窃取”。3、因为日本是暗中窃取,中国不可能知情,自然会按《马关条约》将钓鱼岛随台湾和其他岛屿一并割让日本。
二战结束,无论是于情、于理、于法,钓鱼岛都应无条件归还原主,恢复中国与琉球以“黑水沟”中线为界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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