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9日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将驻阿富汗国际安全援助部队的任期延长12个月,至2013年10月13日。
决议重申对阿富汗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的坚定承诺,确认应由阿富汗当局担负在阿富汗全境保障安全和法律秩序的责任,强调国际安全援助部队在协助阿富汗政府改善安全局势和建立自己的安全能力方面所起的作用,并欢迎阿富汗政府同国际安全援助部队合作。
决议授权参加国际安全援助部队的各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执行部队的任务,同时呼吁联合国会员国向国际安全援助部队提供人员、装备和其他资源,并继续努力支持阿富汗的安全、稳定和过渡。
决议强调必须在一个综合框架内加强阿富汗安全部队的运作能力、专业素质和问责,鼓励国际安全援助部队和其他伙伴保持努力,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训练和辅导阿富汗国家安全部队,增强其能力,以加快取得进展,实现建立自给自足、有持久性、负责和族裔平衡的阿富汗安全部队。
驻阿富汗国际安全援助部队是根据安理会2001年通过的第1386号决议建立的。最初,国际部队主要负责确保首都喀布尔及其周边地区的安全。2003年8月,北约开始承担国际部队的指挥责任。2003年10月,安理会通过第1510号决议,把国际部队的授权行动范围扩大到阿富汗全境。目前,阿富汗安全部队正逐步从国际安全援助部队手中接过阿富汗全国的防务。安全防务移交工作将于2014年底全部结束。(记者 王雷 危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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