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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日相野田搬国际法强占钓鱼岛毫无根据

2012年09月28日 15:54 来源:解放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原题:野田搬国际法说事不占理

  日本首相野田佳彦26日在联大发表演讲,表示要按“国际法规则”解决有关领土归属问题,并不点名地批评了与其存在领土争端的中国。野田此次讲话,是利用联合国讲坛,为日本霸占钓鱼岛的主张争取国际支持,是对中国的一次公然挑衅。日本首相在联合国大谈国际法规则,好像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占据了“法理”,事实果真是如此吗?

  日本主要的“法理”是国际法上所谓的“先占”和“时效取得”。日本声称,钓鱼岛是“无主地”,且日本长期“实际控制”,因此在一定时限,通常是50年后,将取得钓鱼岛主权。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周洪钧介绍,所谓“先占”,指的是国家可以占取“无主地”,取得该地所有权;“时效取得”是指一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于一块土地连续地和不受干扰地行使主权,最终能获得该土地。这些说法是国际法中“领土取得”的一些理论,并未得到所有国家承认。而即使按照这些理论,日本的主张也是没有根据的。

  首先,钓鱼岛虽然是无人岛,却绝非“无主地”:钓鱼岛这一地名,最早见于1403年的中国史籍《顺风相送》,钓鱼岛海域是中国传统渔场,钓鱼岛作为航海标志,在历史上被中国东南沿海民众广泛利用。上海交大日本研究中心主任王少普表示,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利用钓鱼岛,在历史上,中国对钓鱼岛实施了长期有效管辖。

  其次,周洪钧指出,日本对于钓鱼岛的窃取,并不符合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对于一块土地“连续地和不受干扰地”行使主权的定义。1895年日本通过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强迫清政府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钓鱼岛等作为台湾“附属岛屿”一并被割让给日本。1941年12月,中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宣布废除中日之间一切条约。而《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中也明确规定日本必须将攫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作为战败国的日本对此承诺忠诚履行。冷战爆发后,美国“托管”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冲绳,并在1971年毫无法律依据地将钓鱼岛“施政权”交给日本。中国政府对美日间非法的“私相授受”从未承认。9月17日,日本共同社披露,近日解密的美国政府文件显示,在美国向日本“归还”冲绳时,主张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中国大陆和台湾都表示了反对。因此,日本占据钓鱼岛,既不是“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事,更没有“连续地和不受干扰地”行使主权。

  野田演说中还不点名地指责了中国的反日游行和中国船只对“日本领海”所谓的“侵犯”,称日本不接受单方面的实力和威吓。可是,在钓鱼岛问题上,玩弄“单方面实力和威吓”、不负责任的正是日本首相野田本人。王少普指出,在此轮“购岛”争端刚开始发酵的7月26日,野田便公开表示“采取包括动用自卫队在内的应对措施”。野田是中日外交关系正常化以来,第一个公开扬言要在钓鱼岛动武的日本首相。日本凭借其本应“专守防卫”、却享有庞大军费的“自卫队”,更依仗“强大的”日美同盟撑腰,对中国抗议其钓鱼岛“国有化”政策充耳不闻,一意孤行推进这一政策,在钓鱼岛问题上,日本才是主动挑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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