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野田内阁以20.5亿日元的价格“购买”钓鱼岛等三个岛屿,实现“国有化”程序,践踏了中国的主权。其实,钓鱼岛被日本窃取之后,伴随“所有权”的转移,迄今为止,历任“岛主”把钓鱼岛作为摇钱树,获得巨大经济利益,这也是值得关注的一面。
首先,“开发”利益。在甲午战争后,商人古贺辰四郎于1896年8月终获日本内务省批准无偿承租钓鱼岛 (还包括黄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30年。他主要从事采集信天翁羽毛出口和制造鲣鱼干的生意。1926年,租期届满并获准延长之后,古贺辰四郎之子古贺善次又于1932年以1.5万日元(合现在约2500万日元)“买下”四个岛(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从此这四个岛从“国有”转为古贺家族“私有”财产。据记载,古贺经济活动的最盛期(1899年),一年捕获30万只信天翁,按当时的价值收入4.25万日元。二战爆发后,日本政府开始对冲绳的渔业生产进行管制。由于在战争期间石油是重要的战略物资,渔船不能获得燃油,登岛几乎不可能,所以,古贺家的事业只好撤到石垣岛。1940年,古贺家族破产,钓鱼岛等岛屿从此成为无人岛。
其次,“土地”利益。1972年,古贺善次把南小岛、北小岛以4600万日元出售给好友埼玉县的实业家地产商栗原国起。1978年,古贺善次去世,其妻古贺花子继承其资产,是年,古贺花子把主岛钓鱼岛“赠与”栗原家族。1988年,古贺花子逝世后,古贺家根据其遗言把遗产全部赠给栗原国起,这意味着黄尾屿也归栗原家族所有,即栗原家族成为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的新“岛主”。由于黄尾屿早就是驻日美军空军轰炸训练场,1972年5月,日本防卫省以年租金550万日元将其租下提供给美军直至今日 (古贺家族之前也曾从美军获得租金)。2002年4月1日,日本政府以稳定控制和防止第三者登岛为由以年租金2450万日元租下钓鱼岛、南小岛和北小岛(当时中国外交部曾就此事提出严正交涉)。仅从2004年到2012年间,日本政府就向栗原家族支付了大约2亿日元租金。投资4600万获得2亿的回报,而且不用管理(海上保安厅负责管理),栗原家族这笔生意稳赚不赔。
第三,“国有化”利益。日本政府“租下”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之后不久便开始考虑通过 “国有化”实现稳定控制,安倍内阁和鸠山内阁都曾派人与栗原国起商量。今年春节前夕,野田内阁突然提出要为钓鱼岛附属岛礁 “命名”,并打算将其“国有化”。但是,由于中方的严正立场,野田推迟了“国有化”进程。但到了4月,石原半路杀出,扬言要“收购”钓鱼岛。本来日本政府按照岛屿年租金换算,钓鱼岛“价格”应在5亿日元左右,但栗原家族为了卖岛还债,希望以10至15亿日元出售。石原的介入无疑为“岛主”抬高价格提供了机会。野田内阁查清“岛主”欠债大约是20亿日元多一点之后,为了压住石原,更为尽快平息“麻烦”,决定出资20.5亿日元,促使“岛主”与政府合作。根据地产专家的看法,野田内阁的“出价”其实比钓鱼诸岛年租金价格高出了上百倍。
“国有化”让栗原家族大赚了一笔,而野田内阁宁当冤大头也要执意损害中国的领土主权,就是要使日本所谓“实效控制”再向前跨一步。多年来,日本政府为了控制钓鱼岛向“岛主”支付了巨额的租金,现在又不遗余力,浪费纳税人的钱,把日本国民绑架到这肮脏的“国有化”勾当之中,而利益则流到“岛主”及其背后的既得利益者腰包。这些人一面竭力“挖掘”钓鱼岛的潜在价值,一面却以“爱国者”面目高喊捍卫主权。他们用心险恶,手段老到,完全把私利置于国家利益之上,中日关系就断送在这些野心家和阴谋家手中。(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亚太研究中心副主任 廉德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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