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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检方调查罗姆尼发家公司 指其涉嫌避税

2012年09月04日 10:45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美国多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2日证实,纽约州总检察长埃里克·施奈德曼正调查包括贝恩投资公司在内的多家私募股权机构,以确认它们是否逃税。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米特·罗姆尼是贝恩公司创始人之一,围绕这家私募股权机构的争议因而成为民主党在竞选大战中的主要炮火之一。罗姆尼的竞选团队说,他没有“逃税”。

  涉嫌避税私募遭调查

  按照那些企业高管的说法,施奈德曼最近几周传唤十几家私募股权机构的高管,要求他们递交企业财务文件,以确认他们是否把管理费转变为对所管理基金的投资,从而逃避数以亿美元计税款。

  一般而言,基金等私募股权机构的高管依据机构规模向投资者收取管理费。他们的大部分薪酬源于机构投资收益。依据法律,这些投资收益属于“附带收益”,可按资本增值税缴税,税率为15%。相比之下,高管薪酬中的管理费按个人所得税缴税,最高税率为35%。

  美国私募股权机构业内把这种避税策略称作“管理费放弃”,广为采用。

  一名了解调查进展的美国联邦政府官员告诉《纽约时报》记者,除贝恩投资公司,高管受到传唤的机构包括科尔伯格-克拉维斯-罗伯茨公司、TPG公司、普罗维登斯投资合伙公司、阿波罗全球管理公司、KKR公司和银湖合伙基金公司。

  因涉及敏感话题,这名官员没有公开姓名和职务。截至3日上午,施奈德曼没有回应媒体报道。

  律师辩称风险换收益

  贝恩投资公司数以百页计内部财务文件上月泄露至互联网。文件显示,至少10亿美元管理费原本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却因转用于基金投资而获得“优惠”税率。

  《纽约时报》估算,借助转移管理费,贝恩少缴至少两亿美元联邦所得税和2000万美元医疗保险税。

  就“管理费放弃”是否正当,许多人看法不同。美国政府财政部国内税收署没有裁定这种避税策略是否违规。一些律师认为,对管理者而言,把管理费转变为基金投资可能因基金效益不佳而“血本无归”;对投资者而言,这样做有助降低风险。

  一度受贝恩委托处理法律事务的律师杰克·莱文说,高管“用管理费冒险,放弃对管理费的权利”。他认为,高管这种做法不是铤而走险。

  罗姆尼收入高税率低

  罗姆尼上世纪80年代与他人合伙创建贝恩投资公司,运营这家机构期间积累大量个人资产。他现在的身家据信在两亿美元左右。

  按《纽约时报》的说法,虽然从贝恩退休,罗姆尼对部分基金的投资涉嫌“管理费放弃”策略。

  律师布拉德福德·马尔特处理罗姆尼的投资和信托事务。“把管理收入用作投资是普遍、公认且完全合法的做法,”马尔特2日说,而罗姆尼无论从贝恩退休前还是退休后都没有用过这种策略。

  据罗姆尼助手公布的数据,罗姆尼2011年联邦纳税记录显示税率为13.9%。

  根据美国国会税收联合委员会的数据,年收入5万至7.5万美元的中等收入家庭纳税税率为12.8%。罗姆尼去年收入高达2100万美元,却因归入“投资收益”类别而享受与中等收入民众水平相当的税率,势必引起部分选民不满。

  奥巴马公布的税单显示,他去年交纳联邦收入税的税率为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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