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19日就英国等国提交的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俄罗斯和中国对决议草案投了否决票,决议草案未获通过。
中国为什么投否决票?有关专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立场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目的是推动叙利亚问题的政治解决。
“安理会不应成为推动一国政权更迭的工具。安理会也没有这个职能。”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曲星表示,不干涉内政是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方投否决票正是坚持了这一原则。
据悉,这份涉叙决议草案除了有将联合国叙利亚监督团任期延长45天的内容之外,重点援引了《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内容,要求叙利亚政府10天内从城市撤出武装部队并停止使用重型武器,否则将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对叙采取行动。
而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安理会可以在其决议未能得到当事方执行的情况下采取经济制裁或军事打击等手段。
曲星表示,曾经在利比亚发生的事情证明,如果安理会通过这样一份决议草案,叙利亚发生战争的可能性将加大,而一旦发生战争,就可能造成很大的伤亡。
“中国对这份决议草案投否决票,表明中方不希望‘利比亚模式’重演。”他说。
曾担任中国驻叙利亚大使的李华新表示,中方投下的这一票是经过慎重考虑的,体现了对叙利亚人民负责、对中东地区局势负责的精神。
李华新说,中方支持延长联合国叙利亚监督团的任期,但英美等国提交的这份决议草案援引《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内容,表明他们将可能对叙采取行动。这有悖于中方立场。
“我想强调,中国的原则立场是不能退让的。”李华新说,中方对这份决议草案投否决票,体现了自身坚持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立场的连续性。
中国中东问题特使吴思科表示,安理会表决前,中方已多次表明自身基本立场。这一立场首先基于《联合国宪章》精神的内容,即尊重各国主权,不干涉别国内政。
“叙利亚应该走怎样的道路,还是应该由叙利亚人民来选择。”他说。
吴思科说,中方投否决票,还从叙利亚整体利益及中东地区整体安全角度进行了考虑。中方一直呼吁叙利亚有关各方尽快停火止暴,以便转入政治对话解决的正确途径。这是符合叙利亚实际情况的做法。
他强调,反对谋求对叙利亚动武是中方的底线。如果决议草案中有涉及强加制裁、为动武开绿灯的内容,根据中方一贯立场,势必要投否决票。而目前发生在叙利亚的一系列暴力事件也表明,暴力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吴思科说,各方还是应该多做有利于缓和叙利亚紧张局势的事情。“延长联合国叙利亚监督团的任期、推动安南斡旋努力,才是当前解决叙利亚问题的主旋律。”
李华新也表示,安理会这次投票结果不代表安南的斡旋走到了尽头,更不能代表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的努力走到了尽头。
专家普遍认为,中方将继续坚持自身一贯立场,推动叙利亚问题的政治解决进程。(记者 杨依军 张艺 曹欣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