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问题的核心是要凸显“主权属我”。“主权属我”再也不能变成一句空泛的口号,必须要落实到行动上。为此,我在解决南海问题的对策建议中曾提出“六个存在”,现在在解决钓鱼岛问题上我再提出“东海版的六个存在”:
一是行政存在。建议设立“中国台湾宜兰县钓鱼岛镇”。两岸在“保钓”问题上是有某些共识的,应以钓鱼岛为枢纽连接两岸,形成大陆、台湾、钓鱼岛三位一体的生命共同体、行政共同体和主权共同体。两岸军人应携起手来捍卫“祖权”,哪怕暂时不能协同作战,但就是各自为战,也可达到轮番出击的客观效果,促使日本两线作战,自顾不暇。
二是法律存在。1996年5月15日,我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但对南沙群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尚未宣布。我认为应该尽快宣布,起码应该进入人大法律审议程序,并对外公示。
三是军事存在。应在钓鱼岛附近设立军事演习区、导弹试射区,必要时将钓鱼岛作为我航空兵的靶场。美国在占领琉球群岛时,曾经把钓鱼岛作为美军航空兵的靶场,现在既然是中国的领土,为什么不把它作为我们航空兵的靶场?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成功案例的。解放军某部曾经公开宣布,2010年6月30日至7月5日,每日零时至18时,在舟山至台州以东(划定了具体的经纬度)海域,进行实弹射击训练。训练期间,严禁各类船舶进入上述海域,并听从海军舰艇的指挥,确保安全,否则后果自负。这一案例,也可以用到钓鱼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