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产经新闻》6月11日报道,当天,约1300名日本福岛县县民组成“福岛核电站控诉团”,向福岛检察院提出诉讼,控告东京电力公司的勝俣恒久会长和原子能安全委员会高层等33人“业务上过失致伤”。
控诉状上写道:东京电力公司和国家在地震多发的日本运营核电站时,不顾专家三番五次提醒海啸发生可能性,怠于制定和实施事故预防措施。且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公布“事发即时放射物质影响预测系统”(SPEEDI)数据,始终谎称“安全”,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灾民反应延迟、避难延迟而使受害范围扩大。因此,东京电力公司和国家对此次的核事故理应负有责任。
被控诉的33人包括东京电力公司的勝俣恒久会长、前社长清水正孝、原子能安全委员会委员长班目春树、福岛县立医科大学副校长山下俊一等。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里氏9.0级地震。地震引发约10米高海啸以及核电站机组爆炸,放射性物质大面积泄露事故,共已造成14133人死亡、13346人失踪,并造成福岛核电站周围20公里内10万居民紧急避难,有家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