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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首次判定二战被强征劳工对日企索赔胜诉

时间:2012-05-29 10:32  来源:法制日报

  5月24日,韩国大法院作出裁决,判定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强制征用韩国劳工的日本企业应该对原告进行赔偿。图为韩国大法院外景。

  5月24日,韩国大法院作出裁决,判定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强制征用韩国劳工的日本企业应该对原告进行赔偿。由于这是韩国最高法院首次作出类似判决,改变了韩国法院以往判决原告败诉的惯例,因此引发韩日广泛关注。由于日本政府以1965年签署的《韩日索赔权协定》为基础坚决认为类似的赔偿问题“已经解决”,因此韩日间围绕该问题的争执可能扩大化

  韩国大法院首次判决

  二战被强征劳工胜诉

  2000年和2005年,朴昌焕等9名原告分别在韩国和日本对日本三菱重工和新日本制铁公司提起诉讼,理由是二战末期(当时韩国被日本殖民统治)曾被原来的三菱和日本制铁强制征用到日本,并受到精神上和身体上的双重伤害,因此要求赔偿包括未支付工资在内的各种损失。这9名韩国劳工自1941年至1944年间被强制押往日本,并被强制劳动了1年至4年不等。

  然而等待原告的一直是败诉的消息。日本最高裁判所曾分别于2003年和2007年驳回原告的诉讼,理由是“日本对韩国的殖民统治是合法行为,将《国家总动员法》和《国民征用令》适用于韩国国民并不违法。”而审理该案件的韩国釜山高等地方法院和首尔高等地方法院也在2009年对该案件的上诉作出判决,认定原告败诉,理由是“根据《民法》,被告可行使权利的时效已经到期。”

  5月24日,韩国大法院一部对上述索赔案件进行裁决,判定原告败诉的一审被宣判无效,并将该案件发回釜山高院和首尔高院重审。

  主审大法官金能焕在判决书中写道:“根据韩国宪法规定来看,日本殖民统治朝鲜半岛的行为是违法强占。现在的三菱重工和新日本制铁与上世纪40年代的三菱重工和日本制铁实质上是相同企业,因此应予以赔偿。”

  针对日本最高裁判所宣布韩国劳工败诉这一问题,韩国大法院在判决中表示,1965年的《韩日索赔权协定》谈判过程中,日本政府从一开始就从原则上否认了强制动员损害赔偿,该协议的签订只涉及韩日政府间的财政、民事、债务关系,但个人的赔偿申请权并没有消失,被征用的受害者仍然有诉讼权。

  这是韩国大法院(韩国最高法院)首次裁定日本企业应该就殖民统治时期强制征用韩国劳工作出赔偿,这不仅推翻了日本最高裁判所的判决,而且是韩国受害劳工在赔偿问题上在韩国、日本、美国提出多次诉讼后,首次获得胜诉。

  韩民间兴奋政府尴尬

  日政府企业坚决否认

  《韩民族新闻》25日发表社论,认为韩国大法院的上述判决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政治上都有重大意义。虽然这个判决来得有点晚,但总算能给当事者和遗属以心灵上的慰藉。

  韩国《东亚日报》25日的社论认为,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遭受损害的韩国国民,曾经多次以日本政府和企业为对象提出诉讼,而本次是首次受害者可能胜诉的判决。德国在2007年曾对167万二战强制征用劳工给予巨额赔偿,而日本在同一时期不仅强制征用韩国国民,而且还产生了慰安妇,但时至今日日本仍拒绝承认事实,并拒不进行真诚道歉。社论认为,只有努力平息战争的伤痛,日本才可以为过去的错误行为赎罪。

  韩国《中央日报》25日的报道认为,被强制拉到异国土地做奴役的这些人,在时隔70多年才得以打开赔偿大门,从这一点来看韩国大法院的判决意义重大。虽然日本政府和企业极力否认事实,但韩国政府应该出面加以解决,促使日本方面改变态度,韩日两国正是从对过去错误的反省而开始合作和解之路。

  韩国《文化日报》26日的社论认为,几十年过去后,韩国大法院终于对日本“战犯企业”问责。社论称,虽然距离日本企业实际赔偿还有重重难关,但韩国政府有必要督促日本政府和议会接受德国的范例认真解决这一问题。社论希望日本司法部门能从世界司法的普遍原则——正义和韩日睦邻友好的未来出发,重新审视类似的赔偿诉讼。

  韩国政府的态度则有些尴尬。韩国外交通商部高级官员24日在接受韩国KBS电视台采访时表示,虽然大法院的判决有意义,但和韩国政府的立场“稍有出入”,韩国政府对此持慎重态度。

  韩国《朝鲜日报》26日的报道称,在1965年签署的《韩日索赔权协定》中,已经明确就被强制征用劳工未支付工资和赔偿问题作出规定,因此实际上该问题已经从政府层面得到解决,韩国政府也就无法出面。但是韩国政府也无意阻止受害劳工对日依法进行索赔,虽然政府层面的索赔已经结束,但受害者个人可以向日本企业提出诉讼,韩国政府已表示将对此尽量给予帮助。

  日本涉诉企业则低调应对。日本三菱重工在接受韩国媒体采访时表示,尚不了解韩国大法院判决的具体内容,因此拒绝正面回应。日本媒体也对该判决大加报道,并好奇如果日本企业坚决拒绝赔偿,韩国政府将如何应对。

  《朝日新闻》25日的报道认为,韩国大法院的判决已经超过韩国政府的立场范围,因此后续不可避免会引发混乱。

  《日本经济新闻》25日的报道认为,韩国法院的判决是将韩日两国政府已经正式解决的赔偿问题重新提出来,这在日本看来是“出尔反尔”。

  日本政府则明确表示,对韩国大法院作出的判决不予接受。日本官房长官藤村修25日在记者会上表示:“日本政府不会立即发布对此事的看法。但一般来说,日本和韩国间的财产请求权问题已通过1965年的《日韩索赔权协定》画上了句号。”

  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25日也表示:“个人索赔问题都是已经结束的事情了”。还有日本政府相关人士反问记者,此前韩国政府不是也否定征用受害人个人赔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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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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