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证一:中国最早发现黄岩岛
在中国的大量历史文献中可以发现,早在2000多年前,中国人民就首先发现包括黄岩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及其海域,并首先予以命名,称之为“涨海”“涨海崎头”。
铁证二:中国对黄岩岛长期开发利用
黄岩岛海域是我国渔民的传统捕鱼场所,自古以来,我国渔船经常赴黄岩岛海域进行渔业生产活动,渔民还在岛上修建了码头等设施。中国政府近年来多次派科学考察队到黄岩岛进行考察。
铁证三:中国最早将黄岩岛列入版图、实施主权管辖
从法律层面上看,中国对黄岩岛拥有主权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对该岛长期行使着有效管辖。作为官方行为,元朝时期的“四海测验”就体现了这一点,而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
铁证四:一系列国际条约规定,黄岩岛不在菲境内
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华盛顿补充条约》和1930年《英美协定》等,这些条约明确地界定了菲律宾领土的西部界限在东经118°。黄岩岛位于东经117°51′,根本不在上述条约界限范围内。
铁证五:长期以来菲律宾官方地图从未包括黄岩岛
在1935年颁布的菲律宾宪法等菲国内法律法规中,菲官方屡次明文确认菲律宾领土范围,黄岩岛不仅不在其宣布的领土范围之内,而且菲律宾领海基点和基线也未涉及黄岩岛。1981年、1984年菲律宾出版的地图仍然将黄岩岛标绘在菲领土范围之外。
铁证六:菲律宾领土要求毫无法律依据
菲律宾方面曾经提出,黄岩岛在其主张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因此是菲律宾的“固有领土”。国际法上一项基本的规则从来都是“依据陆地统治海洋”,即国家先有了某陆地的主权,才能对邻接该陆地的海洋主张权利,而这一点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当中已经得到了明确体现。菲律宾的主张恰恰相反,先主张对海洋的权利,再据此主张对该海域内陆地的权利。这显然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