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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菲诉诸法庭缺法理依据 中国没有应诉义务

时间:2012-04-27 16:09  来源:国际在线

  菲律宾外交部日前宣称,决定正式邀请中国到国际海洋法法庭打官司。对此,中国外交部表示黄岩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不存在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的问题。确实,菲此举缺乏法理依据,其目的只不过是想要把事态扩大化、复杂化,中国根本没有应诉的义务。

  首先,菲律宾提出邀请的法律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该《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如果争端各方已经诉诸了包括调解在内的各种和平手段仍然未能解决争端,经争端任何一方请求,应该将该争端提交给国际司法或国际仲裁等强制性争端解决程序,以期得到一个有约束力的裁判。但同时,《公约》第298条又规定,这样一种强制性程序可以通过国家的任意选择来加以排除。

  事实上,中国政府早在2006年8月25日就依据该《公约》第298条的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明确声称对于该《公约》第298条第1款(a)、(b)、(c)项所述的任何争端(即涉及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军事活动等争端),中国不接受该《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所以,中国政府没有义务接受菲律宾的邀请,即使菲律宾起诉到海洋法法庭或国际法院,中国政府也没有应诉的义务。菲律宾政府明知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却依然提出这样的邀请,无非是想通过国际舆论造势,形成中国政府排斥国际司法制度、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的形象。

  其次,即便中国政府同意通过国际司法或国际仲裁的方式来处理黄岩岛纠纷,菲律宾的主张也由于缺乏法理根据而无法对抗中国的主张。主要理由有以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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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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