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巴拉克·奥巴马总统,我也想用慢调说唱这条新闻。”当美国总统奥巴马掀开帷幕登台亮相时,全场的欢呼和尖叫声不亚于欢迎一位超级摇滚明星。
24日晚,奥巴马出席美国全国广播公司一档深夜脱口秀节目,并罕见地与主持人吉米·法伦和美国著名的乐团“The Roots”联袂演绎了一场说唱节目。
奥巴马用这种时尚的方式将这两天自己力推的减轻大学生贷款负担的观点融入到整个节目中,此刻他更像一位压轴明显,而不是美国总统。
舞台下的大学生们直呼“太酷了”。就连美国主流媒体也围绕奥巴马的“酷”大做文章。
华盛顿邮报政治观察员席利萨在25日发表的文章中写道:“2012年的总统大选有一个基本的事实:奥巴马总统很酷,而罗姆尼不酷。”
他说:“从第一印象看,两党总统提名人之间‘酷’的差距似乎有利于奥巴马总统,毕竟你更愿意选择哪个:学校里最酷的那个家伙还是阿莱克斯·基顿?(基顿是美国电视情景喜剧《家庭关系》中虚构的一名思想保守的青少年。)”
奥巴马的“酷”显然不仅仅是外表上的,25日当他在艾奥瓦大学再次透露自己年轻时债台高筑直到8年前才还清学生贷款时,不少大学生惊呼“原来穷小子也能当总统,太励志了!”
自高大帅气的奥巴马在政坛上崭露头角以来,“酷”这个字便与他结下不解之缘。2009年美国第六版的《UCLA俚语词典》甚至将“奥巴马”三个字列为形容词,意为“酷”,从此他成了“酷”本身。
很难评估“酷”到底在2008年的总统大选中给了奥巴马多少帮助,但那一年“支持奥巴马”的确成了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