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枪杀16名阿富汗平民的美国大兵罗伯特·贝尔斯22日将在美国受到起诉,从此开始预计将很漫长的司法审理程序。
在美国媒体的报道中,38岁、从军10年的贝尔斯是个“好人”,爱妻子,爱孩子,与邻为善,深受战友信任。果真如此,这样一个好人何以变成杀人恶魔?
贝尔斯是名职业军人,四度出征,前3次在伊拉克,末一次派驻阿富汗。一些美国媒体分析说,贝尔斯出征之地都危险重重,他见过太多流血和尸体,自己也两度负伤,终因承受不住而精神崩溃。毕竟,长年累月在炮火中生活,要想拥有正常的心态殊非易事。
往更深层次追究,贝尔斯为什么会一次又一次地远赴异域作战?当真是国家安全的需要,还是美国霸权外交的需要?后面有没有美国特殊利益集团的需要?无论伊拉克战争还是阿富汗战争,都旷日持久,给当地造成无数生命和财产损失,带来贫穷和动荡。中东不少百姓甚至说,运往美国的石油不是褐色的,而是红色的。话音里几多讽刺,几多心酸。
我们还应该问一下,美国大兵在海外作恶和犯法,为什么只能在美国本土审判,而当事国无权予以法律制裁?美国大兵享受的“治外法权”背后,是多少当事国家受害百姓的无奈和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