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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官员称解决贸易争端需要有效外交手段

时间:2012-03-19 10:23  来源:人民日报

  世贸组织副总干事亚历山大·亚拉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书面采访时说,中国经济取得了惊人的成就。无论是经济增长率,还是进出口贸易额,以及投资额都是巨大的,并且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影响。中国贸易的繁荣是整个世界消费者的福祉,同样也惠及商品的供应商,拉动中间商品和服务。即便在工业国家面临衰退的形势下,很多国家因受到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撑而保持经济增长。

  他说,加入世贸组织,中国作出了许多重要而影响深远的改革和调整。贸易自由化带来了更多机遇,包括吸引更多投资。中国为入世所作的政策调整也免不了付出一些代价。入世以后,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贸易量越大意味着对世界贸易体系中的竞争对手形成威胁和挑战;贸易往来越频繁意味着与其他经济体会产生更多的问题和摩擦。作为最大的货物贸易出口国,中国面对更多的贸易摩擦实属正常。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经验可以为证。但是,相比贸易总量而言,中国遇到的贸易摩擦不算很多。长远来看,中国要做的是如何面对并努力做到与其他国家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的最小化。换句话说,在处理这些问题过程中,有效的外交手段十分必要。

  亚拉说,各种信息来源显示,在过去三四年里,中国是遭各经济体使用贸易限制措施最多的国家。所幸的是,世贸组织拥有一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框架,这是一种强制性的、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因此,中国如果认为某种措施影响到自身利益,并与世贸组织规则相抵触,最好不要让这样的事情拖延下去,造成双边贸易摩擦,刺激双方当事人,而是能够也应该启动世贸组织的上诉程序,通过公正的体系来判定措施的合法性。这样的话,问题可能会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得以解决。有了先例,以后不容易再被使用类似的贸易限制措施。

  和被诉的数量相比,中国在发起诉讼方面要低调得多。有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中国只提出了8起申诉。特别是在2007年之前,中国发起的申诉案件只有一起。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刚入世的前5年尚处“过渡期”,对争端解决机制的运用还很陌生,基本上处于学习阶段。但在入世后5年中,中国作为第三方几乎参与了所有争端解决案件的审议过程,进一步深化了对世贸组织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的了解,并储备了人才、知识和经验。

  亚拉说,过去几年来,中国已经使用过争端解决机制,捍卫自己的权利。同时,当其他国家对此提出挑战时,中国也要为所采用的措施做好辩护。中国应该准备好更多地利用争端解决机制。这也证明对法治与和平解决争端政策的尊重。

  经验表明,世贸组织规则也存在不足之处。国际贸易需要更多、更好的规则,多哈回合谈判的完成将部分实现这个目标。在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过程中,中国一直是积极、主要的参与者。中国的贸易额在不断增长,多哈回合谈判进程也越来越多和中国利益攸关。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期待中国发挥主导作用,这也是中国身处世界贸易体系中的自然反映。

  亚拉认为,为尽可能创造更好的国际合作和经济活动环境,中国应在关注自身利益的同时,寻求建立新的、更加完善的贸易规则。中国和一些海湾国家逐渐成为国外投资的主要来源地。国外投资当然应该受欢迎。但是一些中国的企业家向亚拉抱怨说,他们在某些市场领域的投资屡遭拒绝。亚拉说:“如果我们有这样的投资规则能保证准入,防止歧视,这样的问题就不会发生,或者说这种措施可能已被诉诸争端解决机制。”(记者 孙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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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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