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日本神户地方法院裁定,西日本旅客铁道公司前社长山崎正夫因2005年一起重大列车脱轨事故所受指控罪名不成立,但他所在的日本第二大铁路运营商未采取符合民众期望的安全措施,是事故成因。
检方主张判前社长3年
法院11日上午宣布判决,裁定检方起诉理由不充分,山崎无罪。此前检方认为山崎没有要求下属在事故地点安装防脱轨系统,主张法院判处他3年监禁。
主审法官冈田信说,福知山线脱轨事故没有可预见性,并且山崎身边的人没有建议他注意这些弯道构成的风险。且事故发生时,“铁道公司计算弯道脱轨风险后没有安装列车自动停车系统”,而日本没有要求安装这一系统的法律法规。
但冈田也强调,西日本铁道公司采取的安全措施没能达到人们期望程度,就弯道风险以及是否应安装自动停车系统的分析有问题。但运营商责任不会影响法官对被告个人责任判断。
宣判后,山崎声明:“我将继续致力于回应事故受害者的诉求和促进生产安全。”
旁听席上,一些受害者家属对判决失望。其中一人说,“判决结果完全错误。我担心,这会诱使企图规避事故责任的企业仿效。”
事故促使日本修法
这一案件在日本引发关注,因为被告是运营商的高级管理人员。
西日本铁道公司现任社长佐佐木隆之说:“不管判决结果如何,我们都为事故承担责任,将继续尽全力回应受害者诉求,改进安全措施,以防类似事故。”
除巨额赔偿,西日本铁道公司每年都在事故发生地举行纪念活动,现任高管向遇难者及其家属再次谢罪。日本媒体每年报道,提醒人们不要忘记惨剧,更加重视铁路安全。
西日本铁道公司在官网首页介绍这起事故以及后续应对,承诺汲取教训。另外,福知山线列车脱轨事故促使日本修改《铁道事业法》,规定铁路运营商必须在沿线安装列车自动停车系统。
■ 事故
2005年4月25日晨,福知山线一列快速通勤列车在兵库县尼崎市一处弯道因没有减速而脱轨,两节车厢撞入路边一栋公寓楼,司机和106名乘客死亡、562人受伤,这是自1987年日本铁路私有化以来最严重事故。之后,西日本铁道公司主要高管引咎辞职。日本国土交通省事故调查委员会认定,事故主观原因是司机失职,没有按照规程减速,客观原因是沿线没有安装能强制减速的列车自动停车系统。事故责任人山崎正夫1996年至1998年在该公司分管安全生产,事故弯道在1996年12月经改造变得更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