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同社报道,日本政府拟将对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筹资时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从目前的2万亿日元提升至5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100亿元)。该机构为顺利推进福岛核电站事故赔偿工作而成立。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8日开始就2012财年最初预算案列入这一经费展开协调。
考虑到要负担核电站报废等费用,日本支援机构和东京电力公司已着手研究注资事宜。此次提高担保额度的目的是在具体制定经营改革措施之前确保巨额的政府资金。
支援机构以东电重组为前提通过注资、贷款、购买公司债等方式提供支援时,将在政府提供担保的前提下以低息从金融机构借得资金,或发行债券。
另外,用途仅限于赔偿费的“交付国债”(一种随时可以变现的国债)的发行额度已确定为5万亿日元,政府将最多准备10万日元规模的资金支持东电应对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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