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国新闻网”28日报道,由人权理事会授权的叙利亚问题独立国际调查委员会11月28日呈交的调查报告指出,叙利亚出现了大规模和系统性的即决处决、任意逮捕、强迫失踪、包括性暴力在内的酷刑以及侵犯儿童权益等侵犯人权的行为。报告认为,在叙利亚不同地点所发生的侵犯人权行为已构成危害人类罪。
调查委员会根据所收集的证据得出结论:叙利亚军队和安全部队犯下了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委员会认为:叙利亚军队和安全部队在镇压和平示威时,针对平民犯下了危害人类罪行,这些罪行包括在叙利亚不同地点实施的谋杀、酷刑、强奸和其它非常严重的性暴力罪行。委员会还得出结论:叙利亚大规模和系统性的侵犯人权行为如果没有得到该国当局最高一级官员的同意是不可能发生的。根据国际法,叙利亚国家应对这些侵犯人权行为负责,并应确保肇事者得到惩罚、受害者得到补偿。
调查委员会呼吁叙利亚政府立即停止仍在继续的侵犯人权行为,并对此展开独立和公正的调查。委员会对于叙利亚政府至今仍不允许调查委员会进入该国进行调查表示遗憾。
针对3月以来叙利亚境内被指所发生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叙利亚问题独立国际调查委员会从9月底至11月中旬,同包括阿拉伯联盟和伊斯兰合作组织在内的所有地区组织、非政府组织、人权捍卫者、记者和专家举行了会议。委员会对223名所指人权受到侵犯的受害者和证人进行了谈话,其中包括平民和军队以及安全部队的叛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