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时政 | 本网快讯 | 两岸 | 国际 | 港澳侨 | 热点新闻 | 大陆纵览 | 社会 | 财经 | 教育 | 军事 | 科技 | 传媒 | 奇闻趣事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人物

外交部:不赞成中东任何国家发展核武

时间:2011-11-05 10:19  来源:新华网

  2011年11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问:最近有报道称,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即将发布伊核问题最新报告,其中将大量披露伊核计划军用层面的情报。国际社会对伊朗的核武器计划更加关注,再次出现对伊动武的声音。中方对这些问题有何看法?

  答:中方一直密切关注伊朗核问题的形势发展。首先,我要强调,中国反对核武器扩散,不赞成中东地区任何国家发展核武器。伊朗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成员国,承担了核不扩散国际义务。

  第二,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伊核问题。六国机制与伊朗开展认真务实的对话,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伊朗加强合作,是寻求伊核问题全面、长期、妥善解决的正确途径。国际原子能机构应秉持公正、客观的立场,积极致力于与伊方通过合作澄清有关问题。伊朗方面也要显示灵活和诚意,与机构进行认真合作。

  第三,中方坚决反对在国际事务中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当前,避免中东地区安全形势出现新的动荡尤其重要,这也符合中东地区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中方将本着对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和中东地区和平稳定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与有关各方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保持沟通,坚定不移地推动伊核问题对话合作进程,为和平解决伊核问题的外交努力发挥建设性作用。同时,我们也呼吁有关各方和国际社会为此做出共同努力。

分享到:
编辑:黄艳艳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