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同社报道,日本政府28日初步决定,将在2011年度第3次补充预算案中列入总计约5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17亿元)作为福岛县灾后恢复和重建费。其中约3500亿日元将创立重建基金,可由县政府灵活用于完善与核辐射治疗有关的国际医疗中心等事务。
日本政府认为需向在东日本大地震引发的海啸及福岛核事故中蒙受巨大损失的福岛县提供强有力的重建支援,有意把相关经费作为第3次补充预算的亮点。
相关预算还可用于向在县内设有基地的企业提供补助、恢复就业、完善辐射去污技术研究设施等目的。
基金以外的1500亿日元将用于援助可再生能源研究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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