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同社报道,日本政府研究如何向东日本大地震灾民分发捐款的“比例决定委员会”8日确定了如下标准。1、每名遇难及失踪者3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68万元);2、福岛第一核电占方圆30公里内的居民及住房完全毁坏的居民每户35万日元;3、住房半损的居民每户18万日元。
比例决定委员会当天在厚生劳动省召开首次会议,做出了上述决定。截至6日,日本红十字会和中央共同募捐会共收到1283亿日元的捐款。日本厚劳省表示,根据已掌握的受灾损失统计,应向灾民分发的赈灾款总额在500亿日元以上,今后随着统计工作的进展预计这一金额最多将达2100亿日元。
捐款首先将被分发到受灾的15个都府县。各道府县将成立“捐款分发委员会”,参照上述标准正式决定分发对象和金额,再通过市区町村把捐款送到灾民手中。在灾情严重的地区,履行手续的工作可能会给当地政府造成负担,导致捐款的分发出现混乱。
新闻中心 两岸 社会 国际 台湾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