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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自由:希拉里式的单边主义

时间:2011-03-14 10:58   来源:星岛环球网

  2月15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发表了第二次关于“互联网自由”的演说,将其2010年第一次“互联网自由”演说提出的概念做了更细化的阐述,并且将这一概念纳入了美国外交政策框架。近期事态表明,美国的互联网外交已经由口头上的言辞转向具体实施的阶段。

  希拉里的两次“互联网自由”演说,不仅具有明显的个人色彩,而且反映了美国因应互联网时代世界变化做出的长远战略考量。当一种理念转变为某种政策并加以实施的时候,一种主义就诞生了,如同当年的门罗主义一样,我们可以把希拉里的“互联网自由”理念称之为希拉里主义,亦可将其看成是在当下世界多极化格局逐渐形成之时美国稳固和重振其老大地位的一种努力。

  希拉里主义的“美国特色”

  希拉里的互联网自由主义,并不在于推动全球范围内的“互联网自由”,其核心实质是透过推动“互联网自由”来强化网络世界的美国主导,进而在网络世界拓展美国的国家利益。正如美国国务院所提出的那样,界定并强调“互联网自由”,是为了让美国在全球信息空间免受传统主权概念的束缚。这说明,“互联网自由”与输出“自由价值观”无关,核心在于扩张美国主权的应用范围,拓展美国国家利益,是一种网络信息空间的“圈地运动”。

  于是,我们就可以理解希拉里在今次“互联网自由”演说中为什么会把维基解密披露美国外交电文的行为界定为“错误”,同时又把资助与美国利益相左的国家内部的反对势力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把实施抗议乃至颠覆活动界定为“正确”。于是,我们再一次看到了一种“双重标准”的出现。

  无论承认与否,在美国的外交政策中,一直都存在着实用主义倾向,而这种实用主义倾向,从某种意义上说,又带有比较强烈的机会主义色彩。表现在“互联网自由”问题上,即是依据与美国的亲疏远近,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待遇;即便美国自身,也无法实现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不受限制的信息自由流动。这是已经被美国国家信息战略、国家军事战略、爱国者法案和参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主席利伯曼与参议员科林斯、卡珀最近联名提交的修正后的信息安全法案证明了的。

  把“互联网自由”战略作为美国外交政策的工具,实际上是在网络空间中划了一道线,而这道线就是美国的国家安全,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而拥有模糊内涵的“国家安全”则早已是911之后美国行政当局为所欲为的一件法器,甚至可以为此迫使美国民众放弃他们的部分权利。

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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