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媒体报道,联合国人权委员会11月18日投票通过决议,对伊朗使用鞭刑、石刑以及截肢等酷刑表达“严重关切”。
据悉,此项决议由加拿大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出,最终以80票赞成、44票反对、57票弃权通过。决议中指出,伊朗继续“使用折磨的、残酷的、不人道的、侮辱性的惩罚手段”,并且越来越多地“违反相关国际条款公开执行死刑”。决议还称,伊朗“充满对妇女的不平等和暴力”。
对此,伊朗人权委员会秘书长拉里贾尼说,这项“可耻的”决议充满了“谬论”和“污蔑”。拉里贾尼指出,尽管加拿大是投票发起国,但是“美国是主要挑衅者,真正策划了这一投票”。在投票前,伊朗方面曾试图通过动议取消投票,但是并未成功。
人权委员会去年也曾以74票赞成48票反对59票弃权通过了类似投票。(任奇 陈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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