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了刘晓波——一名因触犯中国法律而被中国司法机关判处徒刑的罪犯。这种亵渎法治的行为,与诺贝尔设立该奖时的初衷格格不入。人们不难嗅出其中暗藏的西方政治意图和意识形态阴谋。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声称,决定把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给刘晓波,一个重要理由是他长久以来用非暴力形式在中国为基本人权作抗争,并表示一直相信,人权与和平有密切的关系。
近些年来,刘晓波炮制了一系列文章和言论,一方面以造谣、诽谤等方式否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另一方面通过自己组织或者劝诱他人组织签名并公开在互联网上宣传煽动他人加入其中,共同改变现有政治,推翻现有政权。
所谓刘晓波的“人权抗争”——试图推翻现有政权和制度,实行西式民主和制度,公然违背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既是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确凿罪证,也是他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重要原因。
诺贝尔和平奖颁给刘晓波,再度反映了西方干预中国政治进程的强烈企图。中国正在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在这一过程中,也将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中国绝不会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