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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延长部分地区紧急状态法

时间:2010-07-07 09:49   来源:新华网

  泰国政府6日在每周例行内阁会议上决定,延长在19个府施行的紧急状态法,延长期暂定3个月。

  政府副发言人素帕猜·斋萨姆说:“内阁签署法令,取消5个府的紧急状态法,延长其余包括曼谷在内19个府的紧急状态法,时间为3个月。”

  今年3月以来,泰国反独裁民主联盟支持者“红衫军”在曼谷等地举行大规模示威游行,要求政府解散国会、重新选举。集会期间,暴力频发,政府于4月颁布法令,在全国76个府的24个府实施紧急状态法,施行地区主要集中在东北部、北部、曼谷及曼谷周边地区。

  本月以来,反对党为泰党要求政府取消紧急状态法,为泰国恢复经济创造政治环境。同时,为泰党认为,由于本月25日泰国将举行国会下议院补选,紧急状态法的施行将对选民投票产生影响。

  法新社报道,反独裁民主联盟一名领导人将作为候选人参加这次补选。这名领导人先前因领导“红衫军”集会遭警方拘留,受到检方“涉嫌恐怖活动”指控。

  不过,泰国安全部门5日向内阁递交安全形势评估报告,认为眼下泰国局势仍存在“失控风险”,特别是“红衫军”集会期间一些被警方收缴的武器如今神秘失踪,建议政府延长紧急状态法。

  依照泰国法律,在实施紧急状态法的地区,当局有权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包括宵禁、禁止5人及5人以上集会、限制出版发行、逮捕可疑人员、没收可疑财产、监听电话、封锁公路、强制移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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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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