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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要求漏油责任方全额“埋单” 可能“倾家荡产”

时间:2010-05-27 08:28   来源:新华网

  美国政府25日说,“深水地平线”石油钻井平台爆炸事件相关方必须为海底原油泄漏导致的所有损失“埋单”。

  美国国会正在审议一项法案,准备大幅提高原油泄漏赔偿上限,甚至“上不封顶”。一旦法案得以通过,“深水地平线”租赁方英国石油公司等可能赔得“倾家荡产”。

  提高赔偿上限

  英国石油公司忙于排险堵漏同时,还面临来自美国政府和国会的巨大追责压力。

  美国司法部副部长托马斯·佩雷利25日出席国会参议院能源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他告诉议员,英国石油公司如果对国会可能通过的提高赔偿金额上限法案提起上诉,政府有把握胜诉。

  根据现行法律,原油泄漏事件的经济赔偿上限为7500万美元。“深水地平线”爆炸事件发生后,美国国会着手修订法律,计划把赔偿上限大幅提高至100亿美元或者干脆“上不封顶”。

  不过,一些议员和法律人士质疑,新的赔偿上限标准能否溯及既往,从而适用于“深水地平线”爆炸当事方。英国石油公司已经表态,将穷尽所有法律渠道上诉,避免“被追溯”。

  对此,佩雷利给国会议员打气,称他相信司法部有足够能力击退有关追溯权的所有争论。

  美国内政部副部长戴维·海斯在同一个听证会上说,国会应该对违反联邦近海石油开采相关法律的个人和企业提高罚金和刑期。

  根据1978年通过的一项法律,违法开采者可处日均10万美元以内刑事惩罚金或不超过10年监禁。民事罚金则日均不超过3.5万美元。

  “我们相信,有必要考虑大幅提高民事和刑事罚金,”海斯说。

  寻求降低赔偿

  除英国石油公司外,其他当事方也在法律方面未雨绸缪,希望把赔偿降至最低。

  “深水地平线”平台所属瑞士越洋钻探公司本月13日向得克萨斯州一家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据现行联邦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它在“深水地平线”项目中的权益和获利,把它的赔偿金额限定在26764083美元以内。

  路透社报道,瑞士越洋钻探公司援引的这项法律制定于1851年,当时立法初衷旨在提高美国海运企业的海外竞争力。

  美国司法部副部长佩雷利在参议院听证上同样驳斥瑞士越洋钻探公司的这一企图。他说,司法部已经采取行动,将在诉讼答辩中用“最强有力的措辞”,指出瑞士越洋钻探公司的“不当”企图。

  民主党联邦参议员罗恩·怀登谴责瑞士越洋钻探公司的“司法战术”。

  他说,瑞士越洋钻探公司一边声明在原油泄漏问题上没有过错,一边努力想让自己与事件“绝缘”,即便这起事件“涉及自己的钻井平台和员工”。

  “深水地平线”爆炸导致11名作业人员死亡。

  保险商陷官司

  “深水地平线”所致原油泄漏事件正在演变成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环境灾难。英国石油公司、瑞士越洋钻探公司等责任方面临巨额赔偿。随着各方互相推卸责任,承保这一钻井平台项目的保险商也被扯入司法诉讼。

  英国劳埃德保险公司和其他一些保险商为瑞士越洋钻探公司承保7亿美元保单。路透社报道,劳埃德保险公司已向位于美国休斯敦市的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驳回英国石油公司向瑞士越洋钻探公司提起的索赔要求。

  根据法院文件,劳埃德保险公司等声称,它们向瑞士越洋钻探公司提供的保单不包括油井泄漏导致环境破坏方面的责任。

  路透社指出,即便保险商全额理赔7亿美元,这也仅仅是这起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的一小部分。瑞银集团(UBS)25日发布的一份分析报告称,环境善后和赔偿可能需要12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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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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