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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收缴农民“易爆”化肥 不交者将受到制裁

时间:2010-01-23 13:47   来源:新华网综合

  阿富汗收缴农民“易爆”化肥

  调查显示阿富汗95%炸弹使用硝酸铵化肥制作

  据《新京报》报道,阿富汗政府22日宣布禁止使用含有可制造炸药成分的化肥,并要求农民在1个月内上缴手中的这类化肥。

  据报道,阿富汗总统卡尔扎伊当天颁布总统令,规定在阿富汗,任何人都不得生产、储存、购买或出售含有硝酸铵成分的物质,目前民众手中的硝酸铵及含有硝酸铵成分的化肥必须在30天内上交有关当局。

  阿富汗总统府的声明指出,作出这一决定,是因为有调查显示,武装分子在一系列爆炸事件中都使用了硝酸铵作为炸药。

  硝酸铵是制造民用炸药的主要原料,又是一种农用化肥。据军事智囊机构全球安全网估计,阿富汗95%的炸弹都是使用硝酸铵化肥制作的。

  去年9月,阿富汗政府已同意由美国领导的北约驻阿联军对硝酸铵进行搜查并没收。联军目前已经没收了大量硝酸铵化肥,并对原本拥有这些化肥的农民进行了一定补偿。本月早些时候,联军和阿富汗军队还在南部坎大哈省的一次联合行动中查获了一辆载有10吨硝酸铵的卡车。

  阿富汗政府还下令对警察和海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查没硝酸铵。阿富汗政府警告说,没有在30天期限内上缴硝酸铵者,就将受到法律追究。(马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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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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