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鲁塞尔11月3日电(记者刘黎)荷兰首相巴尔克嫩德和财政大臣沃特·博斯3日在德文版《金融时报》上发表文章指出,各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必须加强合作,改善对金融风险的监管,以构筑稳定、可持续的全球金融体系。
这篇题为《重新平衡金融体系》的文章提出三点建议:金融公司必须严格控制操作风险;在监管金融机构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强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使其成为稳定国际金融体系的核心机构。
文章认为,欧洲各国目前监管政策参差不齐,缺乏欧洲框架内的危机处理机制,协调行动只能仰仗单一国家挑头,这种状况亟待改变。金融机构则必须改变以往做法,从鼓励短期的、个体的获利转向重视公共利益和长期稳定。银行和保险公司应调整风险控制和奖惩机制,避免过度风险。各国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帮助甚至强制它们采取这些措施。
文章表示,世界需要一个维护金融稳定的全球性权威机构,如果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权扩大,该组织将可以担负这一任务。文章建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评估成员的经济政策时,应审查该国的金融监管措施是否得当并公之于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仅应有能力对各国政府施加影响,而且应有权就制定国际金融标准提供建议;由主要工业化国家中负责金融稳定的政府监管机构和国际监管组织组成的金融稳定论坛也应置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管辖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