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里斯本12月13日电(记者 尚绪谦 童炳强)欧盟成员国领导人13日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签署了《里斯本条约》。该条约如果最终获得各成员国批准,将为欧盟机构改革铺平道路。
签字仪式在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热罗尼莫斯修道院举行。欧盟轮值主席国葡萄牙总理苏格拉底、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和欧洲议会议长珀特林先后发表简短讲话。
苏格拉底说,《里斯本条约》将使欧盟更现代、更高效、更民主,也将使欧盟在世界上的声音更响亮。巴罗佐说,《里斯本条约》将使欧盟更好地为成员国公民服务,并使欧盟的外交政策更加连贯,《里斯本条约》的签署使欧盟对未来充满信心。
讲话结束后,欧盟27个成员国的领导人相继在条约上签字。《里斯本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两年多来困扰欧盟的制宪危机暂告一段落。按照计划,条约批准程序将于2008年年内完成,并于2009年欧洲议会选举前生效。
2005年,在《欧盟宪法条约》被法国和荷兰否决后,欧盟陷入制宪危机,机构改革议题被迫搁置。今年3月,欧盟领导人通过《柏林宣言》,宣布制宪反思期结束。被视为《欧盟宪法条约》简化版的《里斯本条约》半年后诞生。
根据《里斯本条约》,欧盟理事会将设常任主席,取代目前每半年轮换一次的欧盟主席国轮替机制;目前的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和欧盟委员会负责外交的委员这两个职权交叉的职务将合并;欧盟委员会将瘦身,目前每个成员国任命一名欧盟委员的做法将废止;以“双重多数表决制”取代目前的“有效多数表决制”。
背景资料:《里斯本条约》及主要内容
欧盟各国领导人13日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正式签署《里斯本条约》。根据规定,条约签署后将交由各成员国批准,在各国批准后于2009年1月生效。
《里斯本条约》是在原《欧盟宪法条约》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又被称为“简化版欧盟宪法条约”。原《欧盟宪法条约》因被法国和荷兰全民公决否决而陷入僵局。
为解决欧盟制宪危机,今年6月,欧盟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决定以一部新条约取代已经失败的《欧盟宪法条约》。10月19日,欧盟各国领导人在里斯本就旨在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文本达成一致,并将之定名为《里斯本条约》。为确保条约顺利通过,欧盟决定各国可选择议会批准的方式批准该条约。
与《欧盟宪法条约》相比,《里斯本条约》内容更为简化。其主要内容包括:
——设立常任欧盟理事会主席职位,取消目前每半年轮换一次的欧盟主席国轮替机制。主席任期2年半,可以连任;
——将目前的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和欧盟委员会负责外交的委员这两个职权交叉的职务合并,统归为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一职,全面负责欧盟对外政策;
——将更多政策领域划归到以“有效多数表决制”决策的范围,以简化决策过程。司法、内政等敏感领域的一些政策也将以“有效多数制”表决,成员国不再能一票否决。但在税收、社会保障、外交和防务等事关成员国主权的领域,仍采取一致通过原则;
——各成员国在“有效多数表决制”下的加权票数重新调整,2014年至2017年之间逐步实行;
——以“双重多数表决制”取代目前的“有效多数表决制”,即有关决议必须至少获得55%的成员国和65%的欧盟人口的赞同,才算通过。新表决制将在2014年开始实施,到2017年之前的3年为过渡期;
——从2014年起,欧盟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将从27名减至18名,委员会主席的作用将加强;
——欧洲议会的权力将增强。此外,议会的议席数将从目前的785减至750,一些国家所占议席数将根据其人口数量作出调整;
——成员国议会将在欧盟决策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例如,如果一项欧盟立法草案遭到三分之一成员国议会的反对,将返回欧盟委员会重新考虑;
——新条约将确认《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对各成员国的法律约束力。但英国和波兰获得部分豁免,以免其国内的一些法律与宪章有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