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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普选方案"一轮投票定特首" 各界表态支持

2015年04月23日 08:27:00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香港公布行政长官普选方案,一人一票,提名委员会提名的2-3名候选人中,票高者当选

  香港普选方案:一轮投票定特首

  香港特区政府昨日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根据方案,全港合资格选民可从提名委员会提名的2至3名候选人中,通过“一人一票”,以“得票最多者当选”的方式选出行政长官人选。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立法会公布报告及方案时表示,全力推动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是本届政府最重要的施政目标。

  林郑月娥说,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可以在2017年历史性第一次以一人一票选出下一任行政长官,是香港政制发展的重大跨越,也是国家的历史大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不变

  在政府提出的方案中,提名委员会的构成及产生办法是,由1200人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按照目前选举委员会四大界别共38个界别分组组成;各界别分组和界别分组的委员数目维持不变;38个界别分组的委员产生办法不变。

  提名委员会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程序为,提名委员会作为一个机构整体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程序分为“委员推荐”和“委员会提名”两个阶段。

  参选名额最少5个最多10个

  就“委员推荐”,获得120名委员推荐即可成为行政长官参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推荐一名参选人,而每名参选人可获得的委员推荐数目上限为240名。这代表制度可容许最少有5个和最多有10个参选名额。

  至于“委员会提名”,提名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产生2至3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最多可投票支持所有参选人,但也可只支持部分参选人。每名委员最少应支持两名参选人。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支持并获得最高票的2至3名参选人成为候选人。

  林郑月娥指出,方案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8月31日作出的决定,同时尝试在众多及不同的诉求和观点中,寻找最大的共同点及平衡点。

  ■ 回应

  各界表态支持政改方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表示,方案提供了现阶段香港实际情况下最适合的选举制度,一人一票选举行政长官是香港历史上从未发生的事。

  香港工会联合会荣誉会长陈婉娴表示,工联会欢迎该方案,希望反对方案的议员放下成见,拿出勇气,支持政改方案。

  立法会41名议员昨日发表联合声明表示支持该方案,他们相信如果方案得以通过,将有助社会集中精力解决特区当前面对的各项问题。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表示,有关方案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兼顾了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和诉求,是一个合法可行、理性务实的方案。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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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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