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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两岸经贸社团互设机构实现突破性进展

2013年01月16日 16:16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6日在北京表示,海峡两岸经贸社团互设机构已经实现突破性进展,今后将循序渐进予以推动。他同时透露,本月30日,大陆的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台北办事处将在台北举行成立挂牌仪式。

  据了解,两岸经贸社团互设机构已经酝酿许久。2010年9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生效时,“推动双方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就被写入《协议》。

  2012年12月,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敲定。在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例会上,大陆方面批准了台湾贸易中心的上海、北京代表处,台方也批准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台北办事处。当月,台湾贸易中心上海、北京代表处已相继成立挂牌。

  近年来,两岸经贸关系稳步发展,双方迫切需要互设办事机构促进交流合作,协助协调解决经贸合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大陆方面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大陆与台湾的双边贸易达1689.6亿美元,占同期大陆外贸总值的4.4%,双边贸易值比去年增加了5.6%。

  除贸易往来之外,数据显示,2012年1至11月,大陆共批准台商投资项目1988个,实际使用台资金额25.6亿美元,同比上升31.2%。全年经大陆主管部门核准的大陆企业赴台投资项目31个,投资金额6.94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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