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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现有16家仲裁机构聘台湾仲裁员 

时间:2007-12-27 08:4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陈斌华 茆雷磊)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6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法规局副局长张万明介绍说,自1998年至今,大陆已有16家仲裁机构聘请了48名台湾地区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

    张万明说,根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台湾投资者与大陆的公司
、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发生的与投资有关的争议,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大陆的仲裁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聘请台湾同胞担任仲裁员。

    据介绍,目前聘有台湾仲裁员的16家大陆仲裁机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厦门、深圳、青岛、大连、武汉、长沙、西安、成都、苏州、宁波仲裁委员会。据不完全统计,受理涉台案件一千多件,主要涉及房地产交易、建筑、投资、贸易等纠纷,受理案件数量和类型呈逐年增加之势。

    张万明说,为进一步满足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的需要,大陆又有21家仲裁委员会拟聘请台湾地区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

    张万明表示,大陆仲裁机构聘请台湾地区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对于促进涉台仲裁工作,保护台胞权益,提升投资环境,推动两岸仲裁机构和仲裁人员的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两岸工商界、法律界人士的普遍欢迎。

编辑: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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