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9月12日电(王郭骥 董行)9月12日下午,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在全市长江大保护工作会议上通报:武汉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武汉市“九桥一隧一路”ETC车辆通行费。
据了解,停止征收ETC通行费的范围是武汉市三环线内(含三环线)的“九桥一隧一路”。即:武汉长江二桥、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武汉二七长江大桥、武汉鹦鹉洲长江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江汉六桥、武汉长江隧道、三环线道路。
多年来,对于停止征收ETC通行费,武汉市民呼声强烈。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对积极稳妥解决这一问题高度重视,考虑到问题的复杂性,从今年3月开始,根据市委的部署要求,市政府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深入调研。5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就停止征收ETC通行费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9月4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妥善解决停止征收ETC通行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建议。9月7日,经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决定,停止征收ETC通行费,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随着武汉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在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停止征收ETC通行费是利国之事,是按照中央要求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攻坚任务;是利民之事,是听民声、顺民意、解民忧、谋民利的实际行动,有利于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和企业物流成本,让市民共享武汉发展成果,提高市民幸福感、获得感;是利城之事,是加快三镇深度融合、一体发展、提升城市集聚力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城市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促进中心城区集聚、集约、集成、集群发展。
ETC通行费停止征收后,相关单位和个人的ETC账户余额将一次性全额返还。返还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5月30日,具体办法由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本着最大程度方便车主的原则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请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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