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的校园内出现了“校园贷”这样一种“来路不明”的借款行为,如今培养了数名“老赖”,除了网友的吐槽外,还有存在的反思。
长沙某网络贷款平台向39名大学生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偿还贷款,同时追缴其四倍银行利率的罚息。被起诉的39人中,在借贷时都是在校大学生,以大三、大四学生居多。他们申请贷款的理由多以微商创业为主,所借金额在2000至5000元之间,按12个月还清本息,利息按当年银行年利率计算。(中国新闻网8月20日)
“校园贷”大行其道,众多幕后的推手给“校园贷”点燃了一把火。起初,进入校园的“校园贷”还不被人熟知,只是打着“你找我借款,等以后再还”的口号,吸引学生前来参与。对于未曾接触过“借贷”的学生,心理难免心存防备,多数人还是选择避而远之。但是,耐不住广告的响亮、朋友的推荐、内心的好奇,许多人抱着“先借点儿,等有钱了再还”的心态,开始把注意力逐步转移到“校园贷”上。本以为可以侥幸逃脱还钱的麻烦,结果却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
校园贷“陷阱”究竟有多深,谁都难以预测。如果仅仅抱着“先借再还”的想法尝试“校园贷”,这样的想法不够成熟。根据金融公司的贷款条件显示,借款人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就可以办理,申请额度在100元至5万元不等,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来选择。的确,如果简单地将身份证和学生证信息提供给对方,无疑会泄露个人信息。对于社会上出现的各类“校园贷”还摸不清来路就敢“出手”,这并非大义凛然和无所畏忌,而是一种缺乏思维、欠缺思考的“愚钝”。
如果把全部责任推给“校园贷”,一言以蔽之,也有些过于绝对。目前虽然国家是明令禁止校园贷的,但对于之前已生效的贷款,借款人仍应足额及时偿还,不然很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其实一直以来,“校园贷”现象层出不穷,出现的“校园贷”是好是坏,同学之间应该早有耳闻。有些初衷好的“校园贷”,其本意并非众人眼中那么坏。通过赚取小额利润,为校园里需要用钱的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这无可厚非,更何况之后出现的一系列还款追责问题源于借款人的不良信用以及不负责任。敢借就敢还,耐不住资金借出去得不到归还,向39名大学生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偿还贷款,这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如果本意是赚取高额利息,引诱学生参与校园贷,这就该禁止了。
破除“老赖”效应,亟需增强“信用”意识。39名被诉的学生被挂上了“老赖”的名号,的确值得警醒。如果有借有还,不仅不用“逃之夭夭”,更不会给自己沾染上违法的痕迹。不只是学生这一主体存在信用困境,还有很多职业群体在表达一种亟需教育的渴望。除了没有稳定的还款能力,也没有理性的消费观念,逾期偿还只会让经济责任倍增,对个人、对社会都是有害而无一利。 对于校园贷的吐槽可谓不绝于耳,我们不妨多听一听,多看一看。或许我们能从“校园贷”中缓解短暂的经济压力,但如果以信用为代价,终归是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