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联名要求换物业公司,业委会却要求‘续约’,吵来吵去4个多月都没有成功。”8月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街南湖山庄小区,一名业主拿着业主联名材料,感叹换物业的艰难。
4个月前,南湖山庄业委会发布的一个公告,让社区炸了窝。
原来,业委会要与佳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佳诚物业是开发商留下来的物业公司,自2002年业主入住,南湖山庄的物业服务一直由佳诚物业经营,但一直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按理说,与物业签订合同可以更好地保障业主的利益,可业主们不干了:签合同可以,物业公司得换!
在业主们看来,佳诚物业劣迹斑斑:小区监控成了摆设,今年4—5月份发生盗窃案件23起;草坪没草,消防栓没水,公共场所垃圾“称霸”;一些业主违规占用公共空间,私搭乱建无人管。
此外,业主们更不能忍受的是,物业公司也不愿公开公共账目。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源于业主共有的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等地经营所得,首先应为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里外来车辆的车位费、停车费怎么算,我们不知道。商铺、广告位、公摊面积的出租收益是多少,我们也不知道。说是专项维修资金吧,共用设施坏了也没人修。”业主刘书剑指着小区里坏掉的漫步机说。
4月12日,一批业主开始提出抗议。4月14日,由洪山区房管局、狮子山街道办、南湖山庄居委会召集,与南湖山庄业委会、业主代表、佳诚物业举办了“六方会议”。会上,明确了南湖山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通过招标程序确定;业主代表考察推荐物业服务企业,报业委会共同确定参与投标。
然而,事情远非业主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南湖山庄业主代表徐行玉介绍,她受业主们委托找到了3家心仪的物业公司,并报给业委会。然而,“业委会说我与新物业公司有勾连,否定了我的诉求。”
随后,新物业招标工作陷入僵局。从5月9日开始,业委会暂停值班。徐行玉等人去找狮子山街道办,但对方拒绝接待。
5月28日,业委会再次发布一份公告,继续与佳诚物业签约。理由是:“直接更换物业公司并非改善物业服务质量的最佳方式,相反在物业招标以及新老物业交接过程中普遍出现混乱局面,严重损害业主利益。”
对这个结论,业主们并不买账,业主大会上,大家都喊着让业委会赶紧下台。
一名业委会成员对此表示委屈:“我们都是以志愿者的身份为大家服务的,没拿一分钱工资,现在里外不是人。”
目前,南湖山庄业委会已自行解散,换物业一事暂时搁浅。采访中,该小区正在街道办的指导下选举新一届业委会。
“老迈的婆婆爹爹愿意进业委会,但是能力有限,有能力的又不愿意加入。”小区居民沈卉表示,担心新一届业委会难担重任,换物业又将遭遇新困局。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