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7月15日电(记者王莹)教师有偿补课收入由纪检部门核实,监督全额返还;党员教师有偿补课,报请纪检部门根据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沈阳市教育局近日发布暑假集中开展教育行风专项治理“十条禁令”,将集中治理暑期补课、中小学乱收费等行为。
本次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为重点,紧盯热点学校教师、教研员等关键人群。“十条禁令”包括严禁中小学校采用各种形式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各级教研员参加各种形式有偿补课。同时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学生家长组织的宴请或旅游、以购买教辅材料或其他物品滥收费用等行为。
沈阳市教育局对查实的违规教师及相关责任人将从重从快问责:一线教师、教研员进行有偿补课或非法举办补习机构的,调离一线岗位三年,三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校级干部撤职,调离工作岗位,取消三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对一所学校一个年度内被市、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查实三起以上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追究校长管理责任,视情节和影响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警告、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撤职及党纪处理等处分。
沈阳市教育局及13个区县教育局同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第一时间对举报线索进行查证。沈阳市教育局行风热线网站24小时接受市民在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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