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娃在前,结婚在后,还能不能申领生育保险金呢?吴昊夫妇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发现,按规定不可以。对此“不能理解”的夫妻俩决定更改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信息,将结婚时间提前了三个月。然而就在保险金顺利装进口袋的两天后,街道计生办核查发现吴昊夫妇造假。经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丈夫吴昊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戚蓓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自行更改结婚证日期
同是37岁的吴昊和戚蓓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两人都是硕士毕业,拥有高学历,拿着高薪酬。2016年2月,吴昊和戚蓓的宝贝儿子出生了,但这时两人属于非婚生育,直到4月20日才领取结婚证。而就在同年4月13日,吴昊刚和之前的妻子办理完离婚手续。
儿子出生了,沉浸在喜悦中的吴昊夫妇想起要去申请生育保险,他们通过街道的计生办电话和网络查询得知,像他们家这种孩子先出生、夫妻后结婚的情况,按规定是不能申领生育保险的。
考虑到自己一直在缴纳生育保险金,但因为结婚与孩子出生先后的问题,就不符合规定,不能申领,戚蓓无法理解。于是夫妻二人决定制作、提供假的结婚证及离婚证明。他们利用图片PS技术,将登记结婚的日期从2016年4月20日改为2016年1月20日。吴昊还把自己的离婚协议年份也改了,由2016年4月13日改为2015年4月13日。
这样一来,2015年离婚,2016年1月结婚,2016年2月生孩子,一切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