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通过本报民生热线反映,“武侯区簇锦派出所的对面有四辆‘僵尸车’,既侵占停车位,又影响环境。”也有市民通过晚报问政QQ群反映,“在梁家巷一家商业广场的地下停车场内有一辆‘僵尸面包车’,不仅让物管闹心,还占用公共资源。”
记者了解发现,近年来随着马路上跑的汽车越来越多,在停车场或路边“睡大觉”的汽车也有增无减。这些“僵尸车”怎么处理,已经成为令人头痛的难题。
现场探访
僵尸车成垃圾桶
7月3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来到武侯区簇锦派出所附近,在约200米长的顺兴路上,共发现了四辆“僵尸车”,其中有三辆车有牌照,另外一辆是没有牌照的“僵尸面包车”。虽然下着瓢泼大雨,却冲洗不掉“僵尸车”身上厚厚的灰尘。
记者在现场看到,车牌为川A243LN的比亚迪,车身布满灰尘,车外部分已经生锈,一个车轱辘没了踪迹,车窗上张贴着各种广告,车内塞满了塑料袋等垃圾,座位上的沙发垫布满洞孔。还有一辆改装过的面包车、一辆黑色吉利均有车牌号,黑色吉利车内满是废弃的矿泉水瓶等。另外一辆没有车牌号的面包车,布满了铁锈,车窗已经破烂不堪,车内泡沫、纸箱等乱七八糟,简直就是一个垃圾桶。
“这四辆‘僵尸车’在这里停了至少有半年了。”簇锦派出所对面负责管理车位的一位姓龙的收费员说起这些“僵尸车”也十分无奈,他说,按照规定,报废的车子在此路段两边停车,每个月的收费标准是100元。“我工作到现在,这四辆车一分钱都没收过。”
“这些车子停到这里,占用了停车位,周边的市民停车非常恼火!”龙师傅说,在此路段的居民小区有5个、住户至少有上万人。“每个小区的车子基本都停满了,就这200多米长的道路两边,每天都要停100多辆车,还有很多车子根本就停不了。”他说,很多市民都希望将四辆“僵尸车”挪走,不仅能美化环境,还能腾出4个停车位。
物管人员
“僵尸车”停了两年 停车费都要3.6万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梁家巷附近一家商业广场,在负三楼的地下停车场内,见到了市民反映的一辆车身上全是厚厚灰尘的“僵尸面包车”。这辆面包车牌号为“川APIP69”。
据该广场的物业经理龙腾宇介绍,这辆被人遗弃的面包车的车主是一个消防设施工程公司的老板付先生。“2015年7月,他为大厦做完工程后,就把这辆面包车扔在这里,到现在已经两年了,从来没有人来动过,虽然车主电话能够打通,但就是没人接听。”龙经理很是无奈,想把面包车处理掉,又觉得不妥,给车主保管着,停车费用又在累计,目前已经达到了3.6万元,远远超过车的价值。“我们最大的愿望,不是缴纳停车费,而是希望车主尽快把车子开起走。”龙经理说。
管理部门
将联合街道、交警等尽快处置
记者随后致电武侯区簇锦街道办事处、顺和社区以及交警一分局。簇锦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陈析宇告诉记者,“我们科室没有职责和权力去处置‘僵尸车’,只有发现和汇报的权力。”他说,对于那四辆‘僵尸车’,科室非常清楚。“我们也将其情况反映给了交警一分局,建议你们具体询问他们。”
“我个人不太清楚派出所对面停有‘僵尸车’,现在马上去核实情况。”交警一分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另一位民警介绍,如果“僵尸车”属于违法停车,将依法拖走。如果不是违法停车的话,将联系车主或采取公示的方式,对车辆进行依法处置。簇锦街道顺和社区负责人王渊武则对该路段的“僵尸车”情况非常清楚,“但我们社区无权处置‘僵尸车’。”他告诉记者,下一步,将继续联合街道、交警等部门,尽快对其处置,还市民一个美丽的环境。
律师说法
法律真空导致处理难 可“多部门联合执法”
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律师雷琳表示,关于“僵尸车”,在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具体的规定。“‘僵尸车’是一个统称,一般指在城市公共道路或居民住宅内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的车。”雷律师认为,“僵尸车”形成的原因大致有五个:一是车主买了车,但因种种原因不常使用或不愿意使用;二是车辆临近报废,车主怕承担较高的维修费用,将车弃之;三是车主可能由于失踪、入狱等原因不能前来领取;四是车主买车后,不使用车,而是想趁“限号、限购”等时机,将车牌号以高利润卖掉,需要“僵尸车”暂挂车牌;五是失窃车辆,或者犯罪分子留下的废弃车辆。
雷律师认为,作为立法空白的区域,对于“僵尸车”如何执法和监管,应根据不同执法部门和“僵尸车”停放的不同位置,依照现有法规,并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处置。如果“僵尸车”停放在小区内的公共道路上,占用公共资源,业主可以以“侵占公共资源”向法院起诉“僵尸车”车主,要求其恢复原状或提供赔偿;物业公司可以以“长期拖欠停车费”向法院起诉“僵尸车”车主,“待胜诉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雷琳说,“僵尸车”根据停放的位置不同、是否合法停放、车子本身是否合法等情况,要进行合法处置,其涉及的部门会很多。对于停在公共道路上的“僵尸车”,如果是违法停车可由交管部门来执行,如果停在合法的停车位上,应由公路管理局来处理。如果停在合法停车位上,又没有缴纳停车费,又联系不上车主,这种情况最好能联合交管、城管、房管、公路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这样才能保证处理的合法性,更合法、更快捷地处置,“执法部门可强制拖走,统一在一个地方管理起来,如果找到车主,就可让车主缴纳相关费用并进行依法处置;如果联系不上车主,那么管理到一定的期限再进行处置。”
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实习生 曾杨 摄影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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