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3日,审计署发布了20户中央企业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部分企业投资经营存在风险管控比较薄弱的问题。其中,抽查的20户央企的155项境外业务,有61项形成风险384.91亿元。
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为例,2011年4月至2013年6月,经华能集团集体决策,所属境外企业以103.27亿元实施的收购项目,因电力市场需求持续疲软等经营亏损。资料显示,华能集团从2003年开启海外并购业务,目标是在2020年达到世界同类企业前五位。
然而,海外业务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在审计署审计的这20家央企中,像华能集团这样投资项目出现亏损的还有不少。跨境并购专家张伟华认为,为防止企业盲目决策,可以考虑建立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
103亿海外收购产生亏损
记者注意到,在对华能集团的审计中,审计署重点审计了华能集团总部及所属的6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审计发现,华能集团在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其中,海外业务方面,2011年4月至2013年6月,经华能集团集体决策,所属境外企业以103.27亿元收购的项目产生了经营亏损。
为了解前述亏损项目详情,6月25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华能集团新闻发言人,但电话未能接通。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