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本来是“早九晚五、晚六”的上班时间,却要每天工作到晚上八点甚至九点,是工作太忙还是事情太多?非也!相关调查和劳动报记者现场了解发现,越来越多的白领因为要看老板脸色,老板不下班白领员工也不敢下班,老板周六到岗,员工被逼无奈周六硬着头皮上班。因为没有加班指令,所以这些天天“被加班”的白领从来没有被认定为加班,更没有拿到过分文的加班费。憋屈的白领该如何是好?
早回家被提醒
“要关心单位”
小胡去年八月进入浦东张江一家金融网络平台工作,因为看到每月有一万多元的月薪,他抛弃了原来的单位,跳槽过来。入公司前,小胡与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是早上九点至下午六点,一周“做五休二”。满怀期待的他就此踏上了新的工作旅程。然而,上班的第三天他就愕然了。
原来20多岁的小胡不懂公司规矩,他按照公司的上下班作息时间下午六点过后就下班打道回府,等到上班第三天,他刚进单位,部门经理就上前来关心,“是否家里有事,若有事需要单位帮忙可以提出来。”对于部门领导的这番好意,小胡当即予以回绝,“没有啊,没有,家中没啥困难。”“如果没啥困难,就多用点心思在工作上,比如今天工作完了,考虑考虑明天该做点啥,或者说以后如何工作得更出色。”关心变成了提醒,显然经理话中有话。这天上班,小胡左思右想,最后想到莫非是自己下班回去太早了?等到下班时间,小胡一直坐在办公桌前“扎苗头”,拖到晚上八点左右,其他员工陆陆续续拎着包回家,他才长长舒了口气也下班了。
等到了周五,部门经理又来“关心”了:“小胡周六家中有事吗,没事的话可要多关心单位哦,若有事没关系的。”经理的这番话再次提醒小胡要“拎清”。周六,小胡像平时上班一样,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进公司……
半年多来,公司白领员工每天晚两三个小时下班,周六加班似成“公司文化”。每每到了晚上或周六,老板就会巡视办公现场,边巡视边勉励,多努力、多加油,争取做个更出色的好员工。
小胡告诉劳动报记者,半年下来,他和其他同事从来没有见到过加班费,也没人敢当面提加班的话题。
“被加班”员工
敢怒不敢言
事实上,白领“被加班”的情况绝非小胡一家公司。一家劳动法律咨询机构的最新调查显示,超七成被调查的白领要看老板脸色行事,每天下班时间要延迟一至三小时,而且几乎每周都是“做六休一”,一般周六都要随同老板一起上班。
与小胡公司如出一辙的是,被调查“被加班”的白领单位没有规章制度硬性规定员工必须每天加班,以及加班多长时间,也没有员工接到公司或部门正式要求加班的通知,但不管有事没事,白领们都必须工作日晚上和周六“陪坐”到很晚下班。而白领“被加班”的企业绝大多数是民营、私营和合资企业,国有和外商独资企业很少有类似情况。
一家接受调查的企业白领反映,他们曾经咨询过相关法律机构,这些法律机构认为,法律讲究证据,单位没有明确规定要求加班,因此,即便诉诸法律,员工获胜的可能性很小。他们告诉劳动报记者,公司白领基本上都属于坐班制员工,不是销售、外勤之类工作性质的岗位,要他们如此无休止“陪坐”老板,实在没有道理。
“唯一的办法是辞职,但辞职属于不到万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况且即便辞职,这‘被加班’的损失也应该由公司承担。”
专家认为
可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劳动法专家林志祥律师认为,近来出现的白领“被加班”情况属于企业胁迫或变相胁迫行为,当然属于侵权行为。出现这种情况,要么说明企业工作强度过大、工作量超过常规承受的范围,如果是这样,企业应该调整工作内容和强度,做出合理的工作安排;要么说明企业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因为即便是员工自愿超时加班,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企业有责任予以制止。
林志详指出,出现“被加班”的情况,有两种办法可以帮助员工维权,一种是向上级工会或地区工会反映,通过上级工会调查取证和交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另外一种办法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来制止企业的侵权行为。
劳动法专家谈育明提醒,员工维权必须掌握、保存证据(作为反映、投诉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比如每天上下班的考勤卡(上面有上下班时间记录)、工作记录(上面或有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记录)、单位电脑往返发送工作内容记录等。另外,还包括前台人员、清洁工等可以证明工作时间的人证等。
(原标题:白领下班早被提醒要关心单位 被加班员工敢怒不敢言)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