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楼市热度难减 廊坊邢台齐发限购令
业内称,“十年限售”土拍政策或扩围
近期,廊坊、邢台齐发楼市调控新政。廊坊指出,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努力把房价调控在2016年10月水平,确保环比不增长。邢台方面也明确,进行阶段性限购工作。
廊坊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称,从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实行限购的区域为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永清县、霸州市和文安县。
具体限购政策为,非当地户籍居民能够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者无法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当地购买住房。补缴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当地户籍居民已经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当地购买住房。
《意见》提到,对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30%;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调整至60%。
邢台方面表示,各县(市)政府要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因地制宜,做好相关政策储备,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对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县(市)政府,要适时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行阶段性限购工作。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