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在辽宁省辽阳市灯塔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中发生一件这样的事情,王先生称自己的驾驶证于2015年12月份被一个好朋友借走,朋友称自己开车违法了,需要处理扣分,而自己的驾驶证分已经几乎被扣完,于是便借给了对方,却一直没有归还,直到4月10号来到车管所需要换驾驶证才发现自己驾驶证被扣了40分,之前对方手机关机,联系不到,平时也不开车,对驾驶证也没那么重视也就没在意。当王先生听民警说这种情况是超分停止使用驾驶证的需要重新考取科目一、科目三时追悔莫及了。
各位司机开车在外
难免有机动车违法行为
可能稍不留神12分就被扣光了
所以有人就动了找人“替自己销分”的念头……
最近有一文章在朋友圈里热传:
等一下,怎么越看越不对劲呢…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