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多方奔走自证清白 再审终获无罪判决
2014年,郭利刑满释放后,立刻开始继续维权,他奔走于广州、浙江、江苏等多地为自己寻找证据。
郭利表示,他之所以能在维权路上坚持孤身奋战至今,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一直“没有认罪”。他觉得自己一旦认罪了,就再没资格维权了。
在郭利的多方努力下,2015年5月,广东省高院对这起被民间称为“三聚氰胺奶粉维权第一案”的案件发出《再审决定》。广东省高院认为:原审裁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时决定由广东省高院直接提审此案。
广东高院再审认为:从本案发生、发展的过程看,尚不能认定郭利的行为性质超出民事纠纷的范畴。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利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足以证明郭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故判决撤销潮州中院及潮安县法院原裁判,改判原审被告人郭利无罪。审判长当庭告知郭利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同时法庭认为,施恩公司主动联系郭利,郭利就赔偿数额提出要求,符合民事纠纷协商解决的特征。而检方在此前则表示:无论索赔数额多少,均是郭利在行使索赔权利。
2016年8月8日,此案在广东省高院再审开庭。郭利没请律师,全程为自己辩护。“我根本请不起律师,但好在这么多年的维权,我已经为自己拿到了很多证据。在法庭上,我可以把那些录音和对话倒背如流。”郭利说。
“等了9年,此时唯一想说的就是真理常在、法理常在。”宣判后,郭利说,他将继续通过法律渠道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身权利。
从法院出来,郭利第一个电话打给了母亲,维权九年,父母没少责怪他,但却一直陪伴着他。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