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大陆  >   社会

鞋厂老板自学成黑客 冒用僵尸账户网购获利

2017年04月11日 15:41:11  来源:大洋网
字号:    

  前鞋厂老板靠“钻研”掌握“黑客技术”,网店店主赌债缠身成为“合伙人”,利用“僵尸账户”已开通的先消费、后还款功能,下单购物再销赃。黄埔警方昨日通报,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特点,警方不断强化多警种合成作战,于3月中旬打掉一个冒用他人名义对电商企业实施网购诈骗的团伙,先后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及赃物一大批,初步破获同类案件30宗。

  前鞋厂老板“钻研”掌握“技术”

  几年前,欧某还是一个地道的生意人,在老家经营一间鞋厂。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鞋厂于2015年下半年停止营业。此后,欧某四处走动,想尽办法发掘商机,希望有朝一日能东山再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通过网络了解到,可以通过黑客技术,窃取一些客户在网上商城注册的具有先消费、后还款功能的虚拟账户资料,然后冒充客户下单。欧某一不做二不休,立即投身新的“行业”。欧某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钻研”,还真的让他摸到了门道。2016年3月,他利用掌握的“技术”,牛刀小试了几次,居然真的在网上电商那里骗到了商品。尝到甜头的欧某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而赖某原是某购物网站千万商家中的一员,主要通过开网店销售鞋子。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欧某,并长期保持着合作关系。

  赖某的网店生意本来做得不错,利润也较为可观,但是他好赌博。因为长期沉迷赌博,他不但把生意老本输得精光,还欠下了一身债。

  欧某念在自己开鞋厂的时候,赖某曾在生意上对自己有过不少帮助。其间,欧某向赖某指明了一条“生财之道”,赖某听后觉得有利可图,立即与欧某结为“合伙人”,甚至搬到欧某的住处附近,以便就近“取经”。

[责任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