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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过道学区房”不具入学资格

2017年03月20日 11:12:48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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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贾晓燕)近期有报道称“过道学区房可作为入学资格”,对此,市教委予以否认:“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此前,有房产中介网站挂出房源信息,某城区胡同有一处约10平方米的过道虽然不能建房,也不能居住,但因为有房本并且可以获得某名校分校的入学指标,居然叫卖到150万元。

  据了解,这样一个不具备居住条件的过道能有房产证,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很多平房院落的房产证是经过分割的,早先可能属于一家人,后来分割成很多家,就会出现很多个房本。而平房院经多次翻建,房子也有可能出现变化,但房主却没有变。

  近年来,为了让孩子能够进入优质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很多家长把目光瞄向了学区房,房产中介正是瞅准了这一点才大打“学区牌”,此前也发生过类似现象,150万元买“过道学区房”更引起舆论哗然。

  为遏制这种现象,近期,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就《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住宅平房办理房源核验时,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在受理阶段进行实地核验,并将门道、通道、廊子、厨房、厕所等不具有居住功能的情况,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房源核验表单中进行标注,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系统中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也就是说,未来在平房的交易转让中,“过道”这种不具备居住功能的部位将被核验并标示,而不能再隐藏为住宅并借“学区房”的名义获得入学资格。目前,相关房产中介网站已将“过道学区房”信息撤下。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