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舌尖上的安全”,将2016年的首个执法检查锁定在食品安全领域,通过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正确有效实施。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
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工商总局牵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引发社会关注
2016年8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在网站上公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个人信息保护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其中“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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