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大陆  >   社会

“原装进口”产品是国内分装 商家被判退一赔三

2017年03月02日 06:54:46  来源:重庆晨报
字号:    

  原标题:“原装进口费列罗”是国内分装,被判退一赔三

费列罗巧克力几乎在各大超市都有销售。本报记者 李斌 摄

  费列罗巧克力几乎在各大超市都有销售。本报记者 李斌 摄

  张旭

  重庆的彭女士花4752元网购4箱“原装进口巧克力”,收货后发现是国内分装的。针对网店的虚假宣传,她先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继而向法院提起异地诉讼。

  随后,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告公司罚款6万元,并责令其消除影响。昨天彭女士的异地起诉也已判决生效,被告公司“退一赔三”,退还支付的货款4752元,并三倍赔偿14256元。

  诧异:

  “原装进口”包装上标着国内分装商

  2015年7月2日,彭女士在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开设于天猫商城的费列罗官方旗舰店,购买了“意大利费列罗巧克力食品进口零食礼盒576粒结婚喜糖”4盒,商品总价4752元。

  彭女士举示的证据显示,当时网店的宣传内容是“原装进口”、“意大利顶级纯手工打造”、“100%意大利传统工艺”、“100%产自欧洲”等。

  货到之后,彭女士才发现这些巧克力的包装盒顶部标明为“中国分装商:上海某储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311213010***;中国进口商:费列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彭女士收到的产品包装上也表明是由贸易公司通过快递寄过来的,气愤的她决定依法维权。

  投诉:

  跨地投诉,贸易公司被罚6万元

  2015年12月7日,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2015年3月底开始,贸易公司在天猫网店发布了“费列罗榛果威化巧克力576粒装”的商品网页广告并开始销售。贸易公司在宣传内容中使用“原装进口”,实际是由上海某储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分装,并非原装进口。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公开更正;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整。

  起诉:

  欺诈消费者,法院判决退一赔三

  彭女士认为,贸易公司的行为属欺诈消费者行为。此后,她起诉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贸易公司退还支付的货款4752元,并三倍赔偿14256元。

  彭女士的诉求很快有了回音。主审法官认为,本案中,贸易公司开设于天猫商城的费列罗官方旗舰店销售的“意大利费列罗巧克力食品进口零食礼盒576粒结婚喜糖”的商品说明存在误导,该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贸易公司退还货款4752元,并三倍赔偿14256元。因为被告公司无人出庭应诉,该判决已通过公示并于昨天生效。本报记者 张旭

  新闻纵深

  网购商品维权小技巧

  当网购商品遇到假货,跟商家理论被无理拒绝怎么办?重庆辽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谭璐教你网购维权:

  购物过程多留心

  1、核实交易商家信息(单位全称、手机号码等);

  2、保存网购交易凭证(付款电子凭证、快递单等);

  3、备注所购商品详情(商品质量、单价、材质等);

  4、签收商品务必当场验收,贵重物品拆收过程可手机录像。

  维权过程多取证

  发现问题通过网购平台、消协或商家注册地工商局投诉并保存投诉记录。

  诉讼管辖有技巧

  1、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另结合司法解释有关“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3、按照“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买家可选择向自己住所地或收货地法院起诉维权。

[责任编辑:郭晓康]